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三令五申,要求精簡會議和文件,并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各類會議和文件仍然偏多,特別是部門內設機構召開的會議過多過濫,一些會議隨意召集地方政府廳局負責人參加,給地方增加了負擔;部門內設機構越權發文現象十分突出,成為文件過多的主要原因。會議多,文件多,既造成浪費,也使不少機關和領導干部陷入“文山會海”,不能集中精力想大事、議大事、抓大事,同時也助長了官僚主義、形式主義、文牘主義,影響了機關的工作效率,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最近,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再次提出,要認真對待會議多、文件多的問題,堅決改變這種狀況。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以下簡稱各部門)一定要認真學習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有關指示精神,帶頭做好精簡會議和文件的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把各類會議和文件精簡下來。
進一步精簡會議和文件,一要提高認識,轉變觀念,充分認識到精簡會議和文件是克服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的需要,是樹立務實高效行政新風的需要,下決心把會議和文件過多的問題解決好。二要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轉變管理職能,轉變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風,把工作重點放在深入實際,深入群眾,加強調研和督查,集中精力研究和解決實際問題上。三要積極利用現代通信和技術手段開展工作,加快實現辦公自動化的步伐,改變傳統的主要依靠召開會議和印發文件來推動工作的做法。為做好精簡會議和文件的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管理,精簡各類會議
(一)繼續大力壓縮會議,能不開的會議堅決不開。今后,國務院各部門以部門名義召開要求本系統地方廳局主要負責人參加的全國性工作會議,每年一般不得超過2個,并應于每年的11月底前將第二年要召開的這類會議的計劃經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事業單位經財政部)會簽后,送國務院辦公廳審批。因特殊原因必須超過2個的,要說明理由,逐個報批。各部門要從嚴控制部門內設機構召開全國性的工作會議和業務會議,確因工作需要召開這類會議的,須經部門領導集體研究同意,并于每年12月底以前將第二年召開這類會議的計劃送國務院辦公廳備案。
(二)嚴格限制邀請地方政府及其廳局負責人和中央管理的企業的負責人參加會議。確需邀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參加會議的,要報國務院批準。
(三)盡量壓縮會期,提高會議質量。會議主題必須明確、準備要充分、要切實解決實際問題。必須召開的會議要盡量壓縮會期,減少與會人員。凡以部門名義召開的全國性工作會議,除全國計劃會議、全國經貿會議、全國財政會議、全國金融會議等少數會議外,會期一般不得超過3天,與會人員一般不得超過200人;部門內設機構召開的各類會議,會期一般不得超過2天,與會人員一般不得超過150人。
(四)大興勤儉之風,反對奢侈浪費。各部門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不得超標準使用會議經費,不得擠占其他經費,不得攤派和轉嫁經費負擔;不得發放會議紀念品;盡量減少在外地開會,不得到《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廳字〔1998〕23號)中明確的12個風景名勝區開會;不得在會議期間或會議前后組織公款旅游活動;會議場所要盡量安排使用機關內部招待所和禮堂,本部門沒有內部招待所或不具備會議接待條件的,應到國管局規定的會議定點場所召開,不得租用四星級以上(含四星級)豪華賓館和高級飯店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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