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1994年7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八號公布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
勞動行政處罰聽證程序規定
第一條 為規范勞動行政處罰聽證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依法享有行政處罰權的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和依法申請聽證的行政處罰當事人。 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的法制工作機構或承擔法制工作的機構負責本部門的聽證工作。 勞...
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部發[1995]30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已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現就勞動法在貫徹執行中遇到的若干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一、適用范圍 1....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
第一條 為保證《勞動法》的貫徹實施,依法對違反《勞動法》行為進行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法律責任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
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
第一條 為明確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責任,維護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賠償勞動者損失: (一)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
勞動行政處罰若干規定
第一條 為規范勞動行政處罰行為,保障和監督勞動行政部門有效實施行政管理,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依法享有行政處罰權的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 第三條 勞動行政部門實施行政處罰應當以...
處理舉報勞動違法行為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勞動行政部門對舉報勞動違法行為的處理,依法查處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在勞動監察的范圍內處理組織和個人(以下簡稱舉報人)檢舉和控告的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行為(以下簡稱舉報),適用本規定。 ...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復議辦法
第一條 為了防止和糾正違法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和監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勞動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6年修正)
2016-07-0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2012-01-0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決定
2015-04-24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2008第三次修正)
2008-12-27郵票發行監督管理辦法(2013修正)
2013-04-12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1992-09-04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友好合作伙伴關系條約》的決定
2005-12-29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克蘭引渡條約》的決定
1998-12-10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的決定
1998-04-29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死刑案件核準問題的決定
1981-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