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第25條
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條文注釋 共同犯罪中的“共同故意犯罪”是指:第一,幾個犯罪人必須有共同故意。就是說,幾個犯罪人對自己實施的危害行為都持故意的心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第14條、第15條、第16條
第十四條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過失犯罪】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第64條
第六十四條 【犯罪物品的處理】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條文注釋 對犯罪物品的處理有以下幾個方面:(1)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第119條
第一百一十九條 【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電力設備罪、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第126條
第一百二十六條 【違規制造、銷售槍支罪】依法被指定、確定的槍支制造企業、銷售企業,違反槍支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第150條
第一百五十條 【單位犯本節規定之罪的處罰規定】單位犯本節第一百四十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第154條
第一百五十四條 【特殊形式的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下列走私行為,根據本節規定構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一)未經海關許可并且未補繳應繳稅額,擅自將批準進口的來料加工、來件裝配、補償貿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設備等保稅貨物,在境內銷售牟利的; (二)未經海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第161條
第一百六十一條 【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公司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本條已修改為:“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第181條
第一百八十一條 【編造并傳播證券交易虛假信息罪;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罪】編造并且傳播影響證券交易的虛假信息,擾亂證券交易市場,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證券業協會或者證券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第174條
第一百七十四條【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擅自設立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偽造、變造、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第177條
第一百七十七條 【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第197條
第一百九十七條 【有價證券詐騙罪】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進行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第207條-第208條
第二百零七條 【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第237條
第二百三十七條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條文注釋 婦女、兒童,分別指十四周歲以上的女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第280條
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第325條-第327條
第三百二十五條 【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罪】違反文物保護法規,將收藏的國家禁止出口的珍貴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贈送給外國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三百二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第328條
第三百二十八條 【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第339條
第三百三十九條 【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走私固體廢物罪】違反國家規定,將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第361條
第三百六十一條 【特定單位的人員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的處理規定】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人員,利用本單位的條件,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三百五十九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前款所列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第386條-第387條
第三百八十六條 【對犯受賄罪的處罰規定】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 第三百八十七條 【單位受賄罪】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第424條-第425條
第四百二十四條 【戰時臨陣脫逃罪】戰時臨陣脫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戰斗、戰役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四百二十五條 【擅離、玩忽軍事職守罪】指揮人員和值班、值勤人員擅離職守或者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第440條
第四百四十條 【遺棄武器裝備罪】違抗命令,遺棄武器裝備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遺棄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裝備的,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第427條-第428條
第四百二十七條 【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濫用職權,指使部屬進行違反職責的活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二十八條 【違令作戰消極罪】指揮人員違抗命令,臨陣畏縮,作戰消極,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戰斗、戰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第445條
第四百四十五條 【戰時拒不救治傷病軍人罪】戰時在救護治療職位上,有條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傷病軍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傷病軍人重殘、死亡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章 向外國請求引渡
第四十七條? 請求外國準予引渡或者引渡過境的,應當由負責辦理有關案件的省、自治區或者直轄市的審判、檢察、公安、國家安全或者監獄管理機關分別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提出意見書,并附有關文件和材料及其經證明無誤的譯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
中華人民共和國引渡法釋義:第五條
第五條 辦理引渡案件,可以根據情況,對被請求引渡人采取引渡拘留、引渡逮捕或者引渡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 【釋義】 本條是關于引渡強制措施的一般性規定。 在辦理引渡案件中,為了保證程序的正常進行,往往需要對被請求引渡人采取一定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性措施,以保證人民法院和其他有關部門能夠對...
中華人民共和國引渡法釋義:第十五條
第十五條 在沒有引渡條約的情況下,請求國應當作出互惠的承諾。 【釋義】 本條是關于沒有與我國簽訂引渡條約的國家向我國提出引渡請求的,應當向我國作出如果我國政府也向其提出引渡請求,同樣予以協助的互惠的承諾的規定。 在引渡法實施前,與我國簽訂引渡條約的國家還不多,只有十幾個國家,大多數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引渡法釋義:第十六條
第十六條 外交部收到請求國提出的引渡請求后,應當對引渡請求書及其所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本法第二章第二節和引渡條約的規定進行審查。 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高級人民法院對請求國提出的引渡請求是否符合本法和引渡條約關于引渡條件等規定進行審查并作出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對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進行復核。...
中華人民共和國引渡法釋義:第九條
第九條 外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的引渡請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絕引渡: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于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具有刑事管轄權,并且對被請求引渡人正在進行刑事訴訟或者準備提起刑事訴訟的; (二)由于被請求引渡人的年齡、健康等原因,根據人道主義原則不宜引渡的。 【釋義】 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引渡法釋義:第四十一條
第四十一條 被引渡人在請求國的刑事訴訟終結或者服刑完畢之前逃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可以根據請求國再次提出的相同的引渡請求準予重新引渡,無需請求國提交本章第二節規定的文件和材料。 【釋義】 本條是關于重新引渡的規定。 根據本條的規定,被引渡人在請求國針對其所開展的刑事訴訟尚未終結或者對其...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修訂)
2019-08-26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2012修訂)
2012-10-26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關于07年預算執行情況與08年預算的決議
2008-03-18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兒童權利公約關于兒童卷入武裝沖突問題的任擇議定書》的決定
2007-12-29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條例[失效]
1970-01-01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
2002-03-15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
2002-06-29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新西蘭領事協定》的決定
2004-06-25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
2002-12-28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已修定]
1979-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