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制度,是規定死者生前的財產如何轉移給他人的法律制度。我國的財產繼承制度,建立在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基礎上,廢除了傳統的宗族繼承、立嗣隨宗的制度,對于鞏固社會主義家庭關系,具有重要意義。
我國的財產繼承有五項基本原則,即男女平等,養老育幼,照顧病殘,權利義務相一致和互諒互讓,和睦團結。要掌握這五個原則的基本內容及表現在哪幾個方面。
公民遺產范圍包括哪些,以及被繼承人死亡時間的會計室也是繼承法中較重要的問題。關于繼承權的行使用喪失主要掌握繼承權更新換代的原因和繼承權糾紛訴訟的時效。繼承權的接受和放棄中,主要掌握默示形式在繼承權中的得失以及遺贈的取得和放棄的效果。
關于法定繼承,要掌握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和順序。在實踐中應注意的問題是:(1) 《婚姻法》實施前(1950年)遺留的多妻問題。(2)繼子女繼承權形成的條件。(3)喪偶兒媳、女婿對公婆、岳父母的遺產的繼承權的確定。(4)繼承人支外的人遺產適當分得權。這中間要注意法定繼承人有能力贍養,被繼承人由他人扶養照料的遺產處理問題。此外,還要重點掌握代位繼承人轉繼承以及它們之間的區別。遺產分配的原則也是法定繼承中的一個重要問題。
關于遺囑繼承和遺贈,要掌握兩者的概念和區別。兩地大物博的區別主要有兩條:(1)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的范圍不同。(2)遺囑繼承權和受貴贈權的標的不同。
關于遺囑要掌握它的法律特征及其法定形式。遺囑包括錄音遺囑成立的條件及相互間效力的大小。關于遺囑,還要掌握什么人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以及法律尋于遺囑自由的限制。對于遺囑自由的限制主要指:“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關于遺囑和撤銷和變更,要掌握遺囑撤銷和變更的方式和程度。此外,還要掌握遺囑無效的四個原因。
關于遺產的處理,要掌握遺產分割的原則和方法。在遺產分割中,要注意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和胎兒份額的保留。在遺產的處理中,要注意遺贈扶養協議、遺囑和法定繼承的相互效力問題。關于被繼承人的債務的清償,應掌握何為限定繼承的原則,以及債務清償的程序和方法。在債務清償中,還要注意對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仍的生活保障問題。此外,還要掌握法律對于無人繼承的遺產的處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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