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的批復
關于銀行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規定答復如下:
(一)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依據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中規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依照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計算。”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將此比例調整到每日萬分之二點一。
(二)最高法批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的批復
(2000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37次會議通過)
法釋〔2000〕3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的批復》已于2000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37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
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一些法院反映,我院法釋〔1999〕8號《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的有關內容與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降低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公告》不一致。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將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8號批復中“參照中國人民銀行1996年4月30日發布的銀發〔1996〕156號《關于降低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通知》的規定,目前,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可以按每日萬分之四計算”的內容刪除。
此復
(三)有關違約金的法律規定
在人民法院審判當事人沒有約定的違約金計算方法的問題中,就違約金的標準,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于1994年3月12日公布“法函[1994]10號”、1996年5月16日的“法復〔1996〕7號”、1999年1月29日“法釋〔1999〕8號”、2000年11月21日“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的批復”四個司法解釋,違約金的標準也從1996年5月16日前的每天萬分之三,年利率為10.95%;變為1996年5月17日----1999年1月29的每天萬分之五,年利率為18.25%;又變為1999年1月30----2000年11月21日的每天萬分之四,年利率為 14.6%;最后變為2000年11月22日以后的“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現在為每天萬分之二點一,年利率為7.665%。“法函[1994]10號”參考了中國人民銀行的銀發[1990]97號通知下發的《違反銀行結算制度處罰規定》,法復(1996)7號參考了中國人民銀行銀發(1994)256號的《異地托收承付結算辦法》和《異地托收承付結算會計核算手續》;1999年1月29日“法釋〔1999〕8號”、2000年11月21日“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的批復”均參照了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的有關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
【時效性】有效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日期】 19990211
【實施日期】 19990216
【文號】法釋(1999)8號
【名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
【題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已于1999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42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1999年2月16日起施行。
【章名】全文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1998〕粵法經一行字第17號《關于逾期貸款如何計算利息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對于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中國人民銀行調整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時,人民法院可以相應調整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參照中辦民銀行1996年4月30日發布的銀發〔1996〕156號《關于降低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通知》的規定,目前,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可以按每日萬分之四計算。
本批復公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審結的案件中有關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的問題,按照本批復辦理。本批復公布前,已經按我院1996年5月16日作出的法復〔1996〕7號《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的應當依據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審結的案件不再變動。
此復
人民幣貸款利率表 |
種類 | ||
年利率% | ||
一、短期貸款 | ||
六個月(含) | 5.58 | |
六個月至一年(含) | 6.12 | |
二、中長期貸款 | ||
一至三年(含) | 6.30 | |
三至五年(含) | 6.48 | |
五年以上 | 6.84 | |
三、貼 現 | 在再貼現利率基礎上,按不超過同期貸款利率(含浮動)加點 |
按照央行的規定,罰息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至50%,各商業銀行可在規定的范圍內自主浮動罰息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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