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越來越重視自己的應有權益。比如:在結婚前進行財產公證等等。最近,就有不少向律霸網小編咨詢法定夫妻共同財產問題的。有位咨詢者就表示,自己快要結婚了,手里有一套小公寓,想知道法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是什么,以防以后出現不必要的糾紛,影響感情。
首先,律霸網小編來說一說夫妻共同財產的概念吧。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受我國《婚姻法》調整的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
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法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雙方婚前或婚后未對夫妻財產作出約定或者約定無效的情況下,直接適用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制度。我國婚姻法對夫妻財產制采取的是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相結合的制度,并明確規定,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才適用法定財產制。法定財產制中又可分為法定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剩余共同財產制,聯合財產制等。根據我國新婚姻法規定,我國的法定財產制包括了17條規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18條規定的法定特有財產制。
接下來,律霸網小編再來說說法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具體主要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各項合法收入以及由該收入轉化而成的各項財產和財產性權利。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自結婚登記之日起至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生效。具體的應包括:
(一)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性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四)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
(五)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額;
(六)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八)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想必大家看了上面的說明之后,對法定夫妻共同財產的概念與范圍有了一定的了解。大家在結婚時,有可能可以做一下財產公證,畢竟談錢傷感情,但是該是自己的財產也需要好好地保護起來。只有分清楚了,弄明白了,才能讓夫妻的生活更加地和諧,而不會因為這些事影響以后的生活,也可以預防以后感情破裂之后出現的不必要的糾紛。
以上內容就是關于要結婚了,想知道法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如何的相關回答,如果現實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們遇到了這方面的困擾,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機關,直接起訴或報警立案,或者在第一時間找律霸網專業律師在線圖文咨詢或電話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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