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像戀愛的時候那般轟轟烈烈,纏纏綿綿,婚姻生活更多的是平平淡淡,柴米油鹽。這樣的生活,有的人習慣了,有的人卻還無法適應,他們耐不住心里的騷動,總是想嘗試新的東西,追求新鮮感,從而導致自己出軌別人,傷害了自己的妻子或是丈夫。如果婚姻中出現(xiàn)了第三者,這幾個法律問題我們一定要知道哦。
一、一方有第三者是否會讓其凈身出戶
在婚姻中,有些人一旦發(fā)現(xiàn)對方有外遇,就想讓對方凈身出戶,或者少分財產或者不分財產,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因為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而凈身出戶也不是法律的說法。
柳女士:我老公有了外遇,現(xiàn)在我們準備離婚,我可以讓老公凈身出戶嗎?
崔律師:只有出現(xiàn)《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但是法官在判決離婚時還是會按實際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有的法官會略略偏向一點無過錯方的。在實際生活中也有少分財產的情況,我代理過一個案子,女方出軌,男方是公務員,女方的情人為了達到讓女方離婚的目的,給女方的老公發(fā)送了女方出軌的視頻(這里面有些人的業(yè)余愛好不大好)。
在那個離婚的案子中,女方承認出軌,也知道男方手里有視頻,也央求不要在法庭播放,最后自己要求財產三七分,這是一個極端的案例。大多數(shù)都是平均分割財產的,盡管恨得牙齒癢,因此要有一個平衡心態(tài),因為許多離婚者還有孩子,法院也會保證另一方的正常生活。
二、出現(xiàn)第三者是否給付精神賠償
柳女士:我可以要求老公給我精神損害賠償嗎?
崔律師:《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七條夫妻雙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過錯情形,一方或者雙方向對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對于“通奸、一夜情、外遇”等,法律沒有規(guī)定給予精神損害賠償。但是有法院判決對無過錯方分割財產時給予適當傾斜,這是法官對《婚姻法》46條作擴大解釋。還有一種情況是出軌方心懷內疚,自愿多給對方財產,這種情況法院是允許的。
在這里我需要強調一點,就是在有些行業(yè)如IT,和同事在一起的時間要遠遠大于和配偶的時間,因此日久生情,決定和配偶離婚,說自己不要財產都給對方,或者大部分都給對方自己只留小部分??墒且驗闊o法馬上離婚,比如戶口在外地等等,這時就要先寫好婚內財產協(xié)議或者說財產分割協(xié)議,分好財產,房子歸誰,貸款歸誰,雙方簽字確認。一旦離婚,協(xié)議是有用的。
三、一方有第三者,誰有權利提起刑事自訴
方女士:老公有了第三者,我可以告他重婚罪嗎?
崔律師:估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94年2月1日以前存在事實婚姻,以后就不存在了。在生活中有些同居是法律沒有限制的,如未婚的年輕人同居,喪偶的老年人出于搭個伴同居,都是允許的,人們也是認可的。
重婚罪侵犯的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根據法律四要件:一方明知對方有配偶,而和對方登記結婚,是直接故意,構成重婚罪。那么什么人有權利提起重婚罪自訴?
例如:一男有婚姻,認識一個女的,說自己是單身,因此結婚。后來第二個女的去男方單位找男方,發(fā)現(xiàn)有一個女的以男方配偶身份自稱,家里還有一個孩子。這里就是第二個女方也是受騙方,當時有兩種意見:一是:男的重婚,女的不是故意,也構成重婚罪,可以不追究。二是:男方構成重婚罪,女方受騙,屬于受害方。后來最高法、最高檢出臺意見:就是受騙一方有權利提起刑事自訴。明知男方有配偶而和對方登記結婚,也提起刑事自訴,那么她不是被害人,主體不具備。因此說,不是誰都有權利提起刑事自訴,只有受害方才有權利。
四、婚外情所涉贈與應如何處理?贈與行為的效力應如何認定?贈與物如何返還?
李女士:我老公給情人許多錢財,我可以要回來嗎?
崔律師:有配偶者贈與或約定贈與第三者財物,贈與后反悔主張返還或第三者要求履行贈與的,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配偶一方以贈與行為侵犯其夫妻共同財產權為由起訴主張返還的,一般應予支持。
合法婚姻配偶一方主張贈與行為無效并要求返還贈與物的,應認定贈與行為全部無效而非部分無效,贈與物應全部返還。
贈與行為被認定無效后返還的贈與物應為贈與當時的標的物,如果贈與的是金錢,應返還金錢,如果贈與的是房屋、車輛等實物,應返還實物。
? ? 本文由入駐律霸平臺作者撰寫發(fā)表,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臺立場。凡注明原創(chuàng)的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民間借貸訴訟律師費由誰承擔
2020-02-13常見的勞動糾紛問題
2020-03-24醫(yī)療事故鑒定遵循的原則?
2020-03-31發(fā)現(xiàn)領導收了五萬的賄賂會立案嗎?
2020-04-01專利權人能否隨意解除專利許可
2020-04-09夫妻個人財產的范圍
2020-04-09商業(yè)秘密的權利有哪些
2020-04-09商標權注冊流程是怎樣的
2020-04-16繼父母應該對繼子女承擔哪些責任呢?
2020-04-26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怎么辦?
2020-04-28離婚訴訟如何處理債務?
2020-04-30家庭暴力單方起訴離婚程序是什么
2020-04-29持有偽造的發(fā)票罪的構成條件
2020-04-29變更孩子撫養(yǎng)費應該如何操作?
2020-05-06離婚損害賠償?shù)姆蓷l件是什么?
2020-04-30如何舉證來證明對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2020-04-30財產保全的期限多久?對象是什么?
2020-04-30離婚糾紛夫妻共同財產怎么分割?
2020-05-01夫妻離婚損害賠償如何舉證?
2020-05-01因為家庭暴力而離婚孩子撫養(yǎng)權歸怎么判?
2020-05-01最新房貸基準利率如何計算
2020-05-01離婚以后女方不給子女撫養(yǎng)費如何處理?
2020-05-02軍人離婚需要具備哪些必要條件?
2020-05-02繼父可以爭奪子女撫養(yǎng)權嗎?
2020-05-03上班過程中中署屬于工傷嗎
2020-05-03離婚以后可以降低子女撫養(yǎng)費嗎?
2020-05-03離婚以后如何變更子女撫養(yǎng)權?
2020-05-03子女撫養(yǎng)權變更需要辦理哪些手續(xù)?
2020-05-04婚前協(xié)議書涉及離婚還有效嗎
2020-05-04醫(yī)療事故鑒定的流程是怎么樣的?
2020-05-04老公出軌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
2020-05-04對方出軌可以追討賠償嗎?有哪些法律支持?
2020-05-05集資有風險,可能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2020-05-05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可能構成犯罪
2020-05-05哪些婚外情證據法院會采納?如何認定婚外情?
2020-05-05丈夫外遇離婚妻子可以要求離婚賠償嗎?
2020-05-05物業(yè)代收電費加價違法嗎
2020-05-06眾籌與非法集資有什么區(qū)別?
2020-05-08離婚時對方轉移財產方法有哪些?對方轉移財產怎么辦?
2020-05-09老婆婚內出軌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怎么分割?
202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