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雙下崗,女兒考取大學須支付大筆入學費用。于是,丈夫走上犯罪道路,入室搶劫。得手之后由于害怕又將錢還了回去,并撥打110找警察咨詢,最終被捉拿歸案。
北京房山區(qū)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該搶劫犯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2萬元。該案中犯人算不算自首引起了法庭審理時的爭議。
困境
張正是北京市房山區(qū)一名下崗職工,妻子也于2006年失業(yè)。家庭經(jīng)濟狀況較差。
2007年,女兒考上大學使這個家庭經(jīng)濟雪上加霜。
面對生活上的壓力,身為丈夫和父親的張正為了尋找解決家庭經(jīng)濟窘困的辦法,將目光投向了距離居住地10公里的房山區(qū)北潞園小區(qū)。這里許多居民是附近的窯主,富人的生活與他們截然不同。
搶劫
2007年8月21日下午,丁小姐家電路總是出問題,她打電話讓電工來檢查。物業(yè)公司的電工剛走,張正就敲門了,并以核對電表卡的名義騙開了門。張正進去后,要了兩杯水喝,隨后他又跟丁小姐閑聊起來。
猶豫了許久張正拔出了刀威脅丁小姐。并用尼龍繩把丁小姐反捆起來,開始在屋子里找錢。開始張正只找到幾百元,這滿足不了他。丁小姐又把手機和翡翠項鏈給他,但是他的目標非常明確,只要現(xiàn)金。
大約19時左右,丁小姐的父親回家了。進屋后,丁先生看見一把刀架在女兒的脖子上。張正命令他趴下,手背在身后,臉貼著地,不許看。然后,將父女倆分別綁了起來。接著張正又搶到4000多元現(xiàn)金和工資卡,在逼迫受害者作出不報案的承諾后,離開了丁家。
猶豫
離開后,張正沒多久就后悔了。他想把錢還給人家,怕受害者報案。內(nèi)心的猶豫和恐懼卻無人傾訴,張正找到一個電話亭,撥通了“110”。他向接線的警官咨詢,自己的親戚入室搶劫,如果自首會不會受到處理。當時,警官讓他勸親戚自首。不過隨著談話的深入,這位警官開始把這個咨詢電話和自己剛剛接到丁小姐家的報警電話聯(lián)系起來。
同時,警方的偵破行動正進行著。刑警隊的警察分成兩路,一路在丁小姐家,另一路埋伏在丁家附近的草叢中。
令刑警們突然嚴陣以待的原因是,張正掛斷了電話,警方猜測他聽從值班警察的勸告要把錢還回去。隨后得知,張正確實到了丁家附近,發(fā)現(xiàn)有警車,沒敢進到家里,把錢和兩張字條放在了丁家后窗附近,想找機會再通知他們。字條表述的意思是,自己應該上班掙錢,做了這件傻事后,很后悔,想把錢還回來,并請求受害者原諒。大約凌晨1時多,張正再次撥打“110”詢問,自己已經(jīng)把錢送了回去,這種情況還會不會受處理。
警方為了盡快破案,挽回事主的損失。一面通過電話勸張正自首,一面派車到街上偵查。因為張正不停更換撥打的電話,警察沿著京周路、京保路和機場路口,把所有8138號段的電話都查了一遍, 最終刑警隊李隊長通過電話中的拖拉機聲音判斷張正是在農(nóng)貿(mào)市場附近打電話,張正在蘇莊市場被警方抓獲。此案經(jīng)北京房山區(qū)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張正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2萬元。
爭議
自首與否在法庭審理時引起了爭議。張正認為,如果還了東西還要被處理,那還自首什么,受處理面子上過不去。但是警方認為,張正的聲音聽起來低沉沙啞,不像是窮兇極惡的人,是普通人的聲音。雖然能感覺到他已經(jīng)后悔作案,但他一直都沒有告知自己所處的位置和犯罪經(jīng)過。那天接線警察嗓子都說腫了,但張正還是沒有鼓起勇氣自首。
張正的辯護律師楊景海說,張正在電話里向警官告知了自己所在的地點,這是認定自首的重要依據(jù)。他認為,警方通過拖拉機聲音判斷出張正所處位置并將其抓獲的解釋不嚴密。如果不是張正自己打電話給警察,案子不會輕易破獲。他申請接線警官到法庭作證,因為警方已經(jīng)出具了警官的書面證明,所以沒有到庭。
記者發(fā)現(xiàn),網(wǎng)友普遍認為法院對于張正的判決過重。新華網(wǎng)一位網(wǎng)友評論,“搶劫數(shù)目不大,后又悔過自首被判處10年徒刑,真冤!”
湖南天地人律師事務所翟玉華律師告訴《法制周報》記者,“犯罪后,張正心理開始恐懼并產(chǎn)生了悔過之心,但并沒有實施行動,即主動到司法機關投案聽候處理。因此不能算自首行為。”他還表示,該案件中由于張正是入室搶劫,同時存在使用刀具武力威脅、以及捆綁受害者等暴力行為,情節(jié)嚴重。但是張正在實施犯罪后將錢歸還,并主動打電話給110,可見其具有悔過之心,判決中可以酌情考慮該情況。
北京金翰律師事務所律師周細紅則表示,雖然警察通過張正電話中的拖拉機聲音判斷出了罪犯的位置,但這不是罪犯主動告知公安機關的。所謂主動,就是張正當時告知自己具體位置,等候公安機關到場或者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所以不構(gòu)成自首行為。入室暴力搶劫犯罪情節(jié)嚴重,張正獲10年刑期是合理的。法制周報
《法制周報》見習記者 陳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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