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疫情大爆發,絕大多數人都受到了影響,這對用人單位來說有著巨大的打擊,員工一個一個陽了,公司正常運轉基本是不可能。
疫情剛放開的時候,有一個客戶咨詢說:“公司的一個員工薛某感染了新冠,但她為了不讓自己的家人和孩子感染,選擇了隱瞞繼續去公司上班,一開始沒人知道,但有一天薛某燒的太嚴重被其他員工發現了,她才說了實話。但實話說的太晚了,公司里面一大半員工都感染了,包括老板,這些被感染的員工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觸了家人,結果導致家里人也都感染了?!币淮坞[瞞,害慘了公司,公司不得不關門讓員工回家休息。
說實話,一開始聽到客戶說時,小編是挺氣憤的,為了不讓自己的家人和孩子傳染就跑去公司上班,導致公司里的人及其家屬被感染,其行為是相當自私,相當惡劣的。
薛某的故意隱瞞,導致公司不能正常運轉,作為用人單位是否可以要求薛某進行賠償呢?畢竟,這次事件的根源是由薛某引起的。
答案是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薛某賠償,但得符合一定的條件,即若是因為薛某本人原因給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單位就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要求薛某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因此,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賠償的前提必須是造成了經濟損失,否則是不能要求勞動者賠償的。并且,每月的扣除是有限額規定的,即勞動者本人當月工資的80%,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
若是其他員工發現薛某感染了新冠,覺得自己所屬的環境已經不安全了,為了不讓自己受到感染,拒絕去公司上班,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員工回來上班嗎?
這個就需要看政府怎么說,若是政府要求封控的,可以不來公司上班,若是政府沒有要求封控,那么員工就要正常出勤。
另外,若是員工家里有人陽了,員工居家隔離的話,會不會發工資呢?
答案是的,員工若是因為家里人陽了在家隔離,用人單位應正常支付勞動報酬。根據《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人社廳明電〔2020〕5號)第一條規定: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并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也就是說,不管你是陽了,還是密接,只要是在隔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都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
綜上,陽了,就不要亂跑了,若是故意隱瞞,導致單位多人傳染,給單位造成了損失,那后果還是很嚴重的,再說了,自己陽了,更不能去害別人,別人都是拖家帶口的,一個人陽一家都跑不掉,為了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陽了就在家好好休息,千萬不要出去亂跑。
以上是關于陽了還繼續上班導致他人感染用人單位是否可以要求賠償的相關法律知識,若您有類似問題,可咨詢律霸專業律師詳細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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