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時正常情況下,我們經常打交道的就是行政機關,但是如果有違法行政法規的行為,沒有犯罪的前提下也是會受到相關的行政處罰,如果有例外的話,有些情形也是不會被立案的,所以大家平時可以簡單的了解一下相關的行政處罰,那么什么情況下行政處罰不予立案?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一、什么情況下行政處罰不予立案
不予行政處罰是指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以下四種情形應不予行政處罰:
1、不滿14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
2、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處罰;
4、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或者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主動消除或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雖然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但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有違法行為的,應當給予行政處罰。
二、行政處罰申請強制執行的依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九章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三、行政處罰程序是怎樣的
行政處罰的程序如下所示:
1、收集應該進行行政處罰的證據,行政機關發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的,必須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有關證據;
2、對調查的結果進行分情況處罰,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八條:調查終結,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對調查結果進行審查,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如下決定:
(1)確有應受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及具體情況,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2)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不予行政處罰;
(3)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4)違法行為已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以上就是律霸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什么情況下行政處罰不予立案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現實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們遇到類似的問題,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機關,或者在第一時間找律霸網律師在線圖文咨詢或電話咨詢。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也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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