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私企之中,尤其是哪種只有幾個員工的私企,這些老板辭退員工往往是比較隨意的,尤其是在試用期間,倘若對于員工的表現稍稍不滿意,就會馬上做出辭退的決定。那么,用人單位試用期到底能不能隨意辭退員?下面讓我們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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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試用期是一般是用人單位和員工首次建立勞動關系后,為增加相互了解,為決定是否最終選擇對方而設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試用期是勞動合同期限的組成部分,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試用期的長短取決于合同期的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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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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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梢姺蓪υ囉闷谟兄鞔_而嚴格的規定。任何與法律相違背、相沖突的約定條款均無效。本案中,公司與沈小姐簽定了三年期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為三個月,符合法律規定,約定條款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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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實踐中,不少企業認為試用期內,企業可以隨時隨意辭退員工。實際上,這種認識是不對的,是對試用期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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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辭退員工,需要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這就需要用人單位在招錄用員工時首先應向員工明確錄用條件是什么,然后還要明示考核依據和考核辦法,實施具體的考核行為,而不是任由用人單位解釋員工試用期是否符合錄用條件。要滿足這一要求,用人單位必須規范自身的用工行為,健全自身的規章制度,否則,將面臨很大的用工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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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律霸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用人單位試用期到底能不能隨意辭退員方面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現實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們遇到類似的問題,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機關,或者在第一時間找律霸網律師在線圖文咨詢或電話咨詢。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也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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