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之中,現金流對于大量企業來說,無疑都是十分緊張的,所以,企業之間,往往需要通過緩結貨款的方式來解決現金流的問題,這個時候,由此而產生的債務問題,也是比較常見的。那么,公司債務糾紛起訴程序怎么走?下面讓我們了解一下吧!
?
一、選擇管轄法院
?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4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第25條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通常的經濟合同,雙方當事人都不規定發生經濟訴訟時法院的管轄屬地,一旦發生經濟訴訟行為,必須按第24條之規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
?
這樣如果當事雙方不在一處,甚至有的相隔遙遠,就會增加人力、財力、時間上的負擔,特別是少數地方存在地方保護現象,造成官司的被動。為此,當事人可以引用第25條之規定,一是事前防范。在簽訂合同時,為防止日后發生爭議糾紛,爭取并注明對自己有利的法院管轄案件;二是事后補救。即發生合同糾紛后的協商調解中,可簽訂補充協議,雙方約定法院管轄地,以防在協議執行不了時,能向有利于自己的法院提出訴訟。
?
二、申請財產保全
?
《民事訴訟法》第92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第93條規定:“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
這就是說,當事人可根據“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的規定,及時采取財產保全措施,防止或減輕經濟損失。在當前資金緊張、組織生產要素困難的情況下,確實有不少債務人貨款不按合同及時結清,拖債、搪債現象相當普遍,有的即使公證機關作出裁決或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也往往難以執行;有的債務人實質上是在進行經濟詐騙活動。
?
遇到這些情況,債權人可根據上述規定,在向人民法院提出債務訴訟的同時遞交一份財產保全申請,并提供有關債務人的財產情況,以便于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它方法。如遇債務人經濟詐騙,債權人可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措施,以防債務人轉移財產,造成債權人經濟損失。
?
以上就是律霸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公司債務糾紛起訴程序怎么走方面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現實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們遇到類似的問題,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機關,或者在第一時間找律霸網律師在線圖文咨詢或電話咨詢。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也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善意第三人
2020-03-05一筆飛來債務背后的貓膩
2020-03-19定金與定金罰則
2020-04-03惡意注冊域名要承擔什么責任
2020-04-09試用期的勞動合同怎么寫?
2020-04-27要求增減子女撫養費的條件有哪些?
2020-04-28最新子女撫養費標準是什么?
2020-04-28可以在任意所在地辦離婚手續嗎
2020-04-292020年哺乳假的時間規定是什么
2020-04-29離婚子女撫養權一般歸誰?
2020-04-29怎么樣舉證證明對方轉移共同財產?
2020-04-30離婚爭取孩子撫養權怎么取證?
2020-04-30我國最新離婚損害賠償標準是什么?
2020-04-30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的認定和界限區分
2020-04-30非法取得的證據材料有效嗎
2020-04-30子女撫養費應該如何支付?
2020-04-30單方起訴離婚程序怎么走?
2020-05-01最新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有哪些規定?
2020-05-01個人合伙解散后的債務承擔如何分配
2020-05-01子女撫養費訴訟主體到底是什么?
2020-05-02子女撫養權并更條件是什么?如何收集證據?
2020-05-03被敲詐勒索了怎么辦?
2020-05-03收入減少了可以減少子女撫養費嗎?
2020-05-03子女撫養權變更手續需要怎么辦理?
2020-05-03最新婚姻法對于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法律規定?
2020-05-04異地離婚對于搶奪子女撫養權有沒有影響?
2020-05-04夫妻離婚應該如何爭奪子女撫養權?
2020-05-04煤礦死亡一人怎么辦
2020-05-04離婚協議簽了沒有領取離婚證算不算離婚?
2020-05-05訴訟離婚需要怎么樣舉證?
2020-05-05夫妻婚內轉移共同財產怎么認定?
2020-05-05可以起訴女方要求增加子女撫養費嗎?
2020-05-05子女撫養權判決后能再審嗎?有哪些法律依據?
2020-05-05工傷七級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2020-05-06二手房在哪里辦理房產過戶
2020-05-06一般商標行政案件訴訟費多少錢
2020-05-08如何計算食品過期賠償額度
2020-05-08父母房產過戶以后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2020-05-09銷售商品房計價方式是什么
2020-05-09再婚夫妻離婚共同財產如何分割?
2020-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