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司法實踐中,因為定金退款的問題是相對比較多的,而且產生的糾紛也比較多,這對于人們的生活其實是有影響的,建議大家要多了解一些相關的法律規定,定金的主要作用是為了簽訂或者是履行合同,給雙方提供相應的保證,那么立約定金是否可以退還?下面律霸網小編為大家進行詳細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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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約定金是否可以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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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我國擔保法司法解釋的規定,立約定金是可以退的,當收受定金的一方不按約定簽訂合同的,要雙倍返還定金給支付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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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金擔保立約定金罰則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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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將來訂立合同的合意并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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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約定金擔保的行為是將來某個時間簽訂合同,因此首先雙方應就某個事項將來要簽訂合同已達成了合意,至于合意的內容條款要到何種程度,僅需有初步意向即可,不需要對合同主要條款進行規定,這些是合同的正式條款的內容,不在立約定金擔保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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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充分尊重當事人之間的合意,從寬把握為宜,因為立約定金擔保的關鍵是將來某個時候簽訂合同的行為,而不是擔保合同的必備內容。不能僅因未對合同主要條款進行約定而認定該定金合同無效。另外,合意的內容需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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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須實際交付定金并不超過法定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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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九十條規定:“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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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法第九十一條又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故定金須實際交付生效,并以實際交付的定金為準,如果約定與實際不一致時,以實際交付為準。同時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超出部分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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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當事人一方拒絕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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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訂立合同包括明示拒絕或默示拒絕兩種,明示拒絕即明確表示不簽訂合同,默示拒絕即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簽訂合同,如在簽訂合同之前將該標的物轉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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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本芙^方構成預期違約,對方可依此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即適用定金罰則。值得注意的是,對于當事人拒絕訂立合同應否考慮其主觀過錯,應視其是否存在過錯而不同對待。如果有過錯,則要適用定金罰則,如果無過錯,則不應適用定金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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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律霸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立約定金是否可以退還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現實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們遇到類似的問題,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機關,或者在第一時間找律霸網律師在線圖文咨詢或電話咨詢。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也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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