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作為中國經(jīng)濟發(fā)展的支柱型產業(yè),在疫情期受到了不小的影響。但隨著復工復產的有序推進,房地產市場正在逐步恢復正常運行。但目前,整體商品房的價格仍然保持在一個較高的水平,高昂的房價依舊是大多數(shù)人所負擔不起的。因此,全中國有許多人選擇租住房子。也有朋友會選擇申請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是保障性住房申請的必要條件,同時還要提交申請材料。本次,律霸小編就繼續(xù)和大家聊聊關于保障性住房那些事。
一、 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1. 每一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只能申請購買或者租賃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選擇申請貨幣補貼。已婚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保障。
2.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xù)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guī)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guī)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qū)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廉租住房的,除具備上述(一)、(三)、(四)、(五)、(六)條件之外,還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
本條例所稱自有住房,包括已經(jīng)合法登記的住房和雖未登記但有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義擁有的住房。
本條例所稱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yǎng)、撫養(yǎng)或者扶養(yǎng)關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員。
3.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xù)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guī)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guī)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qū)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qū)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qū)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yōu)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guī)定的年齡條件后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準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4. 未租賃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條例第1條規(guī)定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可以申請貨幣補貼。
自有住房面積低于本市規(guī)定的住房保障面積標準,且符合本條例第2條第一款除第(四)項規(guī)定以外條件的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可以申請貨幣補貼。
貨幣補貼按月發(fā)放,補貼金額按照戶籍人口數(shù)計算。
5. 租賃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因經(jīng)濟原因繳納租金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緩繳、減繳或者免繳租金。
申請緩繳、減繳或者免繳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體辦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6.本章規(guī)定的收入線標準、財產限額、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和貨幣補貼標準,由市主管部門會同人居環(huán)境、財政、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tǒng)計等相關部門,每年根據(jù)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財產狀況、住房狀況以及政府財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場發(fā)展狀況等因素劃定,報市政府批準后公布執(zhí)行。
以上就是律霸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保障性住房那些事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如果現(xiàn)實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們遇到類似的問題,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機關,或者在第一時間找律霸網(wǎng)律師在線圖文咨詢或電話咨詢。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也可以咨詢律霸網(wǎng)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如何判斷律師函的真假?
2020-01-16根本違約怎么分類
2020-03-05工傷認定表填寫需要注意什么
2020-03-16怎樣取證能更好的證實婚外情
2020-03-17這個寒冬,就讓取暖費溫暖你
2020-03-24競業(yè)限制補償金的確定
2020-03-27沒有遺囑遺產怎么分
2020-03-30哪些情況勞動者需要支付違約金
2020-04-10公司辭退員工賠償標準是怎么樣的?
2020-04-11夫妻共同財產的具體范圍
2020-04-11申請工傷認定超時效的處理方法
2020-04-13寫借條注意事項
2020-04-13未經(jīng)允許提供下載?后果可不輕
2020-04-21個人土地承包合同書怎么寫?
2020-04-22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方法是什么
2020-04-28夫妻個人債務應該如何認定?
2020-04-29爭奪孩子撫養(yǎng)權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2020-04-29婚后買房離婚房產怎么分割?
2020-04-30暴力取證罪在什么情況下會立案處理
2020-04-30單方面訴訟離婚需要走哪些程序?
2020-05-01公司倒閉員工按入職時間賠償標準是什么
2020-05-01離婚子女撫養(yǎng)費給付標準是什么?
2020-05-02夫妻可以單方面提出離婚嗎?
2020-05-03二手房辦了網(wǎng)簽備案還能出售嗎
2020-05-03哪些情況可以要求變更子女撫養(yǎng)權?
2020-05-03打架的結果可能比你想象的糟糕
2020-05-05丈夫犯罪正在服刑多久可以自動離婚?
2020-05-05夫妻分居一方觸犯刑法另一方要不要擔責?
2020-05-06物業(yè)管理費收取有哪些相關規(guī)定
2020-05-06非法拘禁罪:自由的“保護傘”
2020-05-06學生傷害老師,是否要負責?
2020-05-09上市公司與非上市公司的區(qū)別在哪
2020-05-10公司法關于清算的規(guī)定有哪些
2020-05-10公司倒閉老板跑了怎么辦
2020-05-10收到醉駕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限告知書怎么處理
2020-05-11房屋抵押貸款需要哪些條件和期限是多久?
2020-05-12遇到拆遷補償糾紛應該怎么處理?
2020-05-12數(shù)百人食物中毒,教你這些應急措施
2020-05-12醫(yī)療事故死亡賠償項目有哪些?喪葬費怎么確定?
2020-05-12被性侵如何收集證據(jù)?
2020-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