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在子女尚未成年之前夫妻離婚的話,此時總少不了對子女撫養權做出處理。但就很多人來講,可能并不清楚,在離婚時子女撫養權該怎么處理才好?
綜合法律的相關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子女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由此可見,子女撫養的問題與夫妻離婚時子女的年齡密切相關。
一、哺乳期內的子女由母親撫養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法條見:《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條):
⑴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⑵ 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⑶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⑷ 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撫養的問題
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據雙方的情況判決。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3條、第4條的規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⑴ 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⑵ 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于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⑶ 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⑷ 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⑸ 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三、已滿10周歲子女撫養的問題
如果子女是已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對于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5條的規定,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四、父母雙方輪流撫養子女的問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6條的規定,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
實踐中,未成年子女的年齡不同,那么在具體對撫養權的處理也是不同的。在離婚時子女撫養權一直都是父母的心頭大事,若雙方都想獲得撫養權或都不想直接撫養子女的話,那么就無法協議離婚,而只能通過訴訟方式處理。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執業證號:
14503201711409460
廣西劍化犁律師事務所
簡介:
專業處理借貸糾紛、離婚訴訟、人身侵權糾紛,本著為人民服務的初心,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的利益!
微信掃一掃
向TA咨詢
快遞員送件被偷光,快遞丟失該如何賠償?
2020-03-10最新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修改規定
2020-03-12單位不和我簽訂勞動合同怎么辦
2020-03-25商標注冊證的法律效力
2020-04-07商號能否質押
2020-04-08生病被辭退,合理嗎
2020-04-14轉賬時標注借款,對日后要債有益嗎?
2020-04-15商標未注冊,使用需謹慎
2020-04-16醫療過錯慎解決,舉證責任誰承擔
2020-04-16面對家暴,我們如何應對?
2020-04-17五級工傷怎么認定?
2020-04-18試用期一般有多長之勞動法詳解
2020-04-22離婚之中男方怎么爭取撫養權?
2020-04-24大病救助申請書怎么寫?
2020-04-27制作催款函需要注意些什么?
2020-04-27組織領導傳銷罪贓款需要退還嗎
2020-04-28辭職后公司故意不發工資怎么辦
2020-04-28解決民間借貸糾紛方法是什么
2020-04-28子女撫養費數應該怎么確認?
2020-04-28起訴離婚需要提供哪些證據?
2020-04-29孩子撫養費數額怎么定?
2020-04-29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的認定和界限區分
2020-04-30夫妻婚前財產約定需要什么條件?
2020-04-30爭奪子女撫養權需要提交哪些證據?
2020-04-30訴訟離婚哪些證據可以證明夫妻關系破裂?
2020-05-01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和法律條件是什么?
2020-05-01套路貸中房屋買賣合同認定方式
2020-05-01離婚聘請律師一般要多少錢?
2020-05-02哪些原因可以提起離婚損害賠償?
2020-05-02超速多少會被罰款扣分
2020-05-03債權訴訟時效期屆滿如何處理
2020-05-03一方剝奪子女探視權另一方能變更撫養權嗎?
2020-05-04夫妻離婚收集證據時需要掌握哪些技巧?
2020-05-05工傷七級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2020-05-06哪些情況可以拒交物業費
2020-05-06非法拘禁罪:自由的“保護傘”
2020-05-06離婚時怎么預防對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2020-05-09提起訴訟一方財產怎么分和夫妻財產分割原則是什么?
2020-05-09版權侵權調查取證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0-05-10沒有證據能舉報賄賂嗎?
202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