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進行借款抵押擔保的時候需要雙方簽訂借款抵押擔保協議,通過簽訂協議來減少雙方因為借款抵押擔保而帶來的風險。下面小編就為大家總結歸納一下借款抵押擔保協議的擔保方式等有關問題,希望可以對大家了解借款抵押擔保協議的擔保方式等相關問題有所幫助。
一、借款抵押擔保協議的擔保方式
1、保證
保證是指保證人與貸款人約定,當借款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連帶責任保證,即貸款人和保證人約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二是一般保證,即貸款人和保證人約定,在借款人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借款人財產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2、抵押
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法律規定的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在借款人不履行債務時,貸款人有權依法將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的范圍應當是依法可以轉讓的財產,抵押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3、質押
借款抵押擔保協議的擔保方式有關問題如上所述。通過上文的闡述我們可以得知,借款抵押擔保協議中的擔保方式有保證、抵押以及質押三種方式。在選擇擔保方式的時候雖然保證、抵押以及質押三種方式都是可以的,但是我們可以再選擇的時候盡可能的選擇對自己的有利的一種擔保方式,盡最大可能的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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