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通常情況下債務轉讓協議都是三方之間協商一致后簽訂的,即債權人、原債務人以及新債務人。那么這是不是就意味著債務轉讓協議需要三方一致確認呢?相信很多人對此都不太清楚,接下來,律霸小編就來為您做介紹。
一、債務轉讓協議需要三方一致確認嗎
很顯然,既然是三方之間簽訂的債務轉讓協議,那么當然是要由三方當事人都同意之后,那么該協議才能簽字生效。換言之,債務轉讓協議是需要三方一致確認的,尤其是要得到債權人的同意。
二、債務轉讓的條件是什么
1、不能轉讓的債務包括:
(1)性質上不可移轉的債務。如與特定債務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聯系的債務,需要債務人親自履行,不得轉讓。
(2)當事人特別約定不能移轉的債務。
(3)不作為義務。
2、根據《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3、債務人轉移義務的,要注意:
(1)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
(2)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通過上文的講解,我們清楚的知道,進行債務轉讓的必須要符合相應的條件,另外三方之間簽訂債務轉讓協議的,當然是需要三方一致確認。債務轉讓因其本身的復雜性,要是你覺得處理起來力不從心的話,建議你咨詢一下律霸網站的專業律師,讓律師來幫助你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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