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一些企業人士手中都有一張承兌匯票。平時不大關心,忽然有一天聽說承兌匯票到期會怎樣怎樣。這下才如夢初醒,著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一樣。到處打聽匯票承兌日期到期是什么時候,該怎么處理?呵呵,下面就為大家解答一下吧!
承兌匯票到期的時間
銀行承兌匯票是一種有價憑證、遠期匯票,是指存款人通過向開立了存款賬戶的承兌銀行提出承兌申請,保證在承兌匯票到期日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經銀行審核通過后形成的一種有價憑證。簡單的來說,就是甲乙兩家公司達成交易協議后,甲公司向開立了存款賬戶的開戶行申請出具承兌匯票。在銀行審核通過后,甲公司將銀行承兌匯票交付給乙公司,從而完成交易,并承諾承兌匯票到期日無條件支付款項。
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也就是承兌匯票的期限,這一般是由交易雙方協商結果而定的。但根據銀行相關規定,銀行承兌匯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也就是說2013.2.1開具的承兌匯票,必須在2013.7.31前承兌支付。其中在承兌匯票到期日的前十天內,也就是2013.7.21,銀行則會提示存款人進行承兌匯票操作。
承兌匯票到期的資格
(1)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
(2)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
(4)有足夠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結算記錄和結算信譽。
(5)與銀行信貸關系良好,無貸款逾期記錄。
(6)能提供相應的擔保,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承兌匯票到期的操作
銀行承兌匯票到期:
銀行承兌匯票到期以后的托收期限是10天,在10天內到你的開戶行去辦理委托收款手續就行了,你收到的資金不受任何影響。
你可以與付款行聯系一下,向他們出具一個超期收款的說明,表明責任,一般付款行也會把錢全額付給你。
去開戶行辦托收吧,并且附上證明.在證明中要注明匯票的出票日、到期日、匯票號碼、匯票金額,并告知是由于你單位財務人員工作疏忽的原因導致匯票超過了提示付款期,由此而引發的一切經濟糾紛由你單位承擔,請貴行及時解付。最后在說明上加蓋上你們單位的公章、財務章和法人代表章。
商業承兌匯票到期:
商業承兌匯票是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商業承兌匯票按交易雙方約定,由銷貨企業或購貨企業簽發,但由購貨企業承兌。
商業匯票可以在出票時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10天。持票人應在提示付款期限內通過開戶銀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對異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郵程,提前通過開戶銀行委托收款。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開戶銀行不予受理。
所以,商業承兌匯票過期也就作廢了。但是,銀行承兌匯票過期并不等同于作廢。因為,在銀行承兌匯票過期的十天之內,銀行可以解封兌付的。超過十天呢?那就沒辦法了,只能重新開一張承兌匯票了。
這下您對匯票承兌日期到期是什么時候,該怎么處理的問題都了解了吧?匯票如此廣泛地流通于國際市場中是因為其手續相對簡便,需要經過的程序步驟也相對較少。而在匯票到期日之前付款或收到貨款,不僅受到法律的保護,也是商務人士的信譽所在。如果您還有任何關于匯票到期日的法律問題,歡迎登陸365律師網,我們的律師將會為您解答。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趙保明律師 男,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2014年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獲刑法學碩士學位,研究生學歷。趙律師熟悉刑法、訴訟法、民法、合同法等領域的法律法規,專業知識扎實,思維敏捷,辦案風格嚴謹,始終堅持“以合法方式讓當事人獲得最大利益,為建設法治社會而不懈努力”的辦案理念。 參與辦理的部分刑事案件包括:王某陽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案、陳某元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職務侵占罪、強迫交易罪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林某波涉嫌詐騙罪、盜竊罪案,林某威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案(取保候審),尹某沖涉嫌非法拘禁罪案(取保候審),陳某華涉嫌詐騙罪案(取保候審),張某金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案(緩刑),陳某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減輕處罰),宋某波涉嫌詐騙罪案,李某飛涉嫌行賄罪、受賄罪案、歐某沖涉嫌職務侵占罪案(取保候審),李某瑾涉嫌行賄、受賄罪案,湯某坤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案以及麥某畔涉嫌故意傷害罪案等刑事案件。 參與處理的部分民事案件包括:廣州市某醫院訴某公司合作合同糾紛案,余某兒合同糾紛再審案,陳某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陳某鳳房屋買賣合同糾
離婚手續費多少錢
2021-01-07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怎么辦
2020-11-26協議離婚的條件是什么
2021-03-15在我國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債務
2020-12-26根據婚姻法規定,分居多久可以起訴離婚?
2021-02-15離婚起訴狀范本怎么寫
2021-01-28協議離婚需要什么材料?
2021-03-16異地訴訟離婚怎么辦理?
2021-01-08子女撫養權變更條件有哪些
2021-03-07離婚后子女撫養權怎么判
2021-01-29小孩出生證明辦理需要什么材料
2021-02-04子女撫養費司法解釋
2020-11-15監護人怎么確定?
2020-12-28出生證明公證費用是怎么進行規定的呢?
2021-02-08繼子女能繼承遺產嗎?法律是怎么規定的?
2021-03-08出生證明辦理期限
2021-01-23什么是婚前財產?
2021-01-28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是怎樣的
2021-01-08婚前財產公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021-03-17婚前房產和婚后房產怎么界定?
202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