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能完成多長時間?
提出申請后,經勞動管理部門通知,受傷職工到指定地點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后,應當在60日內作出鑒定結論。特殊情況可延長30天。費用可先自理,再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有關規定如下:《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接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從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至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對受傷職工的勞動能力鑒定作出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有資質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相關診斷。
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作出期限可以延長30天。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交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第二十六條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對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自治區、直轄市復審。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結論為最終結論。
確認工傷需要多長時間
一般來說,大約需要15到60天。當然,也不能排除有時工傷案件復雜,需要調查取證,導致時間延長的可能性。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并通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家屬員工所在單位的書面形式。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在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認定決定,認定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總之,我們學到了很多。因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部門的結論需要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部門作出結論前,暫停工傷認定期限。一切都要跟有關部門走。如果你什么都不知道,你可以來律霸。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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