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有哪些類型?
1。劃撥土地使用權是土地使用者在支付補償、安置等費用后,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取得或者無償取得的,不受使用期限限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以出讓和其他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但是,下列建設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劃撥取得:(一)國家機關和軍事用地;(二)軍事用地)城市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用地;(三)能源、交通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三是土地使用權流轉,是指國家在一定期限內將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出讓金的行為。城市規劃區內除國有土地外,還有集體所有的土地。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轉為國有土地后,國有土地使用權才能有償轉讓。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年度建設用地計劃。第四,土地使用權可以通過拍賣、競價或者協議轉讓。根據土地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有條件的商業、旅游、娛樂、豪華住宅用地必須進行拍賣招標;沒有條件的,不能采取拍賣招標的方式,可以由雙方約定,但約定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不得低于出讓金按國家規定確定的最低價格。上述內容是對“土地使用權有哪些類型”問題的回答。如果你需要法律幫助,歡迎你來律師網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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