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將終止審判。終止審判是人民法院在審判過程中,因案件不能繼續審理而作出的終止審判的決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試行)》,有下列情形之一影響審判的,可以終止審判:(一)起訴期限屆滿。(二)被特赦免予處罰的。(3) 依照刑法規定只有申訴才能處理犯罪,而不提出申訴或者不撤回申訴的。(4)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死亡。(5) 其他法律規定免除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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