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罪能否數罪并罰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同一類的數罪一般按一罪論處,如果量刑適當加重,就不會數罪并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九條【判決宣告前一人數罪并罰】判決宣告前一人數罪并罰的,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除外,執行的刑期應當少于總刑期,超過數罪并罰的最長刑期,但有期徒刑總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長管制期不得超過三年,最長拘役期不得超過一年,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有期徒刑總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長不得超過二十五年。在數罪并罰中,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處有期徒刑。部分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管制的,在執行有期徒刑、拘役后仍應當實施管制。
如果對多個罪行實施附加處罰,仍然需要執行。附加刑種類相同的,應當合并執行;種類不同的,應當分別執行。
以上知識是小編對“同一類犯罪能否同時處罰數罪”問題的回答。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同一種類的數罪一般按一種罪論處,如果量刑適當加重,就不會同時對數罪論處。歡迎需要法律幫助的讀者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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