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破產對業主的利弊。
1。有新的房地產公司接手,沒問題。沒有秩序,房子狀況不好,貸款必須還清。破產清算后提起訴訟賺錢。二是房地產企業破產,房地產已經投入使用。
1。如果房產證辦好了,就麻煩了。因為開發商沒有交那部分錢,看政府能不能解決。
2。貸款必須還清,因為中國個人不能破產,也不能承擔無限責任。也就是說,除非借款人死亡,拍賣名下的資產無法清償債務,否則貸款可以注銷。否則,他們會誠實地還錢。這就是現狀。第三,如果銀行破產了,貸款應該還清。因為信貸資產將被拍賣,新銀行將繼續償還你。《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章第一節第七條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或者破產清算,我不確定。企業法人解散,尚未清算或者清算完畢,其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第八條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破產申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申請的目的;申請的事實和理由;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載明的其他事項。債務人提出申請的,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書、債務明細表、債權明細表、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計劃、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的支付情況。因此,開發商破產后會產生一系列的影響,這需要業主清楚地認識。我們可以通過法律的突破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然,我們買房的時候,最好選擇有實力的開發商,這樣才能得到更多的保障。如果您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您咨詢法律律師。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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