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是指幾個人合租一套房子,分別支付租金。雙方同意不允許轉租。房屋轉租的法律條件:房屋轉租是指房屋承租人重新出租房屋的行為。合法轉租必須滿足兩個必要條件:
合法條件1:轉租必須經房主批準。轉租不屬于正常使用范圍,必須經房屋所有人同意,否則無效。
法律條件二:轉租的租金不應高于原租金,確實需要合理增加,增加的收入應交給房屋所有人。租金是房屋的收入,應由房屋所有人取得。未經房屋所有人同意轉租或者尋租差價的,房屋所有人有權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解除租賃合同,收回租賃房屋。
在不轉租的情況下,三種房屋是不允許轉租的,即“承租人拖欠租金”、“承租人擅自建房”和“預租商品房”。第二,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約定轉租。房屋租賃合同未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方可轉租;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公房承租人不得征得出租人同意,但應當在簽訂轉租合同前書面通知出租人,否則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第三,房屋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發生變更,影響轉租合同履行的,轉租合同相應變更;租賃合同終止的,轉租合同相應終止。
不轉租的,房屋轉租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在轉租期間,除業主和轉租人雙方另有約定外,原承租人應當繼續履行租賃合同,如期支付租金。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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