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損壞的責任主體如何認定(合同法生效期限:2020年12月31日)
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損壞的,一般由承運人承擔責任。第三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311條【承運人的賠償責任】承運人對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毀損、滅失承擔責任,但承運人證明貨物毀損、滅失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貨物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失,以及托運人或者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第三百一十三條兩個以上承運人進行同一運輸方式的,與托運人訂立合同的承運人應當對運輸全程承擔責任。損失發生在運輸的某一區段的,與托運人訂立合同的承運人和該區段的承運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第二,貨物運輸造成的損害如何索賠。
2。檢查是否有運輸合同、托運收據和貨物明細。如果有,檢查運輸合同和寄售收據的協議。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賠償。如果沒有,托運人需要證明托運事實和貨物價值,并注意是否有托運合同、最高賠償協議以及是否在托運單背面簽字。
3。看是不是保險公司承保,如果是保險公司承保,保險會用來理賠。
4一般商業貨運公司與郵政貨運公司之間存在差異。《郵政法》規定了郵政服務的最高賠償標準。然而,雖然一些一般的商業貨運公司在托運合同中規定了最高賠償標準,但主要適用的是合同法。托運人有充分證據證明托運貨物的價值遠遠大于最高賠償標準的,可以主張實際損失價值。根據司法實踐,得到法院支持的案件很多。在貨物銷售過程中,如發生托運,應注意風險轉移的時間和運費的標的。
6。建議托運人托運貴重物品或高價物品,盡量投保,并選擇信譽好、實力強的物流公司托運,并注意辦理托運手續和保管相應證件。貨物發生滅失或損壞時,應及時收集和保管有關證明,盡量避免損失或降低風險。三是最新信息(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832條。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毀損、滅失是由于不可抗力、貨物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滅失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以上知識是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損壞,承運人一般要負責。如果損壞是由第三方造成的,第三方應負責。如果你需要法律幫助,你可以去律霸咨詢。律霸有一位專業律師為你解答。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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