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是指暴雨不可抗力造成的貨物運輸損害(《民法通則》生效期限:2020年12月31日)
暴雨造成的貨物運輸損害不是不可抗力。
貨物運輸過程中遇到突發性暴雨時,承運人無法避開暴雨,但根據現有的天氣預報等科技手段,結合運輸行業的運輸實踐,承運人在運輸過程中應主觀預見天氣情況,因此暴雨不符合不可抗力的要求;根據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承運人應使用全封閉運輸集裝箱運輸貨物。如遇暴雨,承運人應及時使用雨衣等應急設備將貨物包裹起來,以免受潮。因此,暴雨不是演員無法克服的事件。因此,暴雨天氣不可能滿足所有不可抗力因素。《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七條規定:“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給他人造成損害的,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承擔民事責任。”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見的,第二,不可抗力的分類哪些事件是不可抗力,我國法律沒有作出具體列舉規定。理論界將其分為三類:(1)自然災害。隨著社會科學技術的進步,人類對自然災害(如地震、臺風等)的預測能力逐漸提高,但仍然無法抵御。而在現實生活中,自然災害嚴重影響人們的生活和生產,阻礙了合同的履行。(2)政府行為。合同當事人往往難以預見政府政策、法律或行政措施的變化。合同簽訂后,政府頒布新的政策、法律或者采取新的行政措施,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免除債務人不履行合同的責任。如政府干預、禁令、禁運等。(3)社會異常事件。主要是指一些妨礙合同履行的突發事件,如戰爭、罷工、暴亂等。
不同國家對不可抗力有不同的規定。一般來說,各國都把自然災害、戰爭、嚴重動亂和災難性事故視為不可抗力事件。然而,將上述事件以外的人為障礙歸類為不可抗力事件,如政府干預、不發放許可證、計劃變更、罷工、市場條件劇烈變化以及政府禁令和禁運,往往引起爭議。這種差異是由于不同國家的法律傳統、法律習俗和法律意識的差異造成的。在英美法系國家,不可抗力條款一般被稱為“合同違約”條款。英國法律和判例通常將下列情形視為“合同失敗”:(1)標的物滅失;(2)個人合同當事人死亡;(3)標的物不存在;(4)違法行為;(5)情形發生根本變化;(四)違反法律的;(六)政府實行封鎖、禁運,拒絕頒發進出口許可證的。三是最新情況(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80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不可抗力是一種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和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以上是對“貨物運輸損壞是由于暴雨不可抗力造成的嗎?”我們可以理解,暴雨造成的貨物運輸損壞不是不可抗力。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其他法律知識,我們還提供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交通事故鑒定費屬于強制險賠償嗎
2021-02-12被車撞斷腿怎么索賠
2020-11-22惡意公示催告后果
2021-03-19交警如何開責任認定書
2020-11-16民法總則對保護民事主體的財產權利是怎樣規定的
2021-03-24哪些交通事故會扣車
2020-11-15空白擔保合同有效嗎
2021-02-23誰能申請訴前停止侵犯知識產權行為
2020-11-26入職半天就走的原因是什么
2021-03-05簽訂勞動合同要注意的九個事項
2020-12-23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可以辭職嗎
2020-12-24競業禁止與競業限制的主要區別在哪些方面
2021-02-08寒暑假勞動關系如何認定
2020-12-09軍人病退的規定是怎么樣的
2021-03-20小公司倒閉了怎么給員工賠償
2021-03-17試用期離職一直不批怎么辦
2021-03-21用人單位社保欠繳可以勞動調解嗎
2020-12-03酒后駕車意外保險可以賠償嗎
2020-12-20違反保險合同條款無法獲得賠償
2020-12-01失業保險只交了6個月失業可以領嗎
20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