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42次會議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標準的批復》。現予公布,自1999年2月16日起施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收到你[1998]粵發經一行字第17號《關于逾期貸款計息的請示》。經研究,答復如下:
合同當事人對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標準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逾期貸款計息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中國人民銀行調整金融機構逾期貸款計息標準時,人民法院可以相應調整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息標準。根據中國人民銀行1996年4月30日發布的《關于降低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通知》(銀發〔1996〕156號),目前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可按每天萬分之四計算。本批復公布后,人民法院對尚未按照本批復判決的案件,應當辦理逾期支付違約金的計算。本批復公告前,我院1996年5月16日《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標準的批復》(發復〔1996〕7號)已判決的案件不變。
此回復。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計算逾期支付違約金的批復》的批復(2000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37次會議通過)發審[2000]34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新疆維武支隊:
一些法院反映《人民法院法釋[1999]8號關于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的批復》的有關內容與規定不符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降低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公告。經研究,批復如下:最高人民法院發審[1999]8號《批復》中“目前,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可按每日萬分之四計算,參照《關于降低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通知》(發審[1996]156號)執行中國人民銀行于1996年4月30日發布。
本批復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降低存貸款利率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降低存貸款利率的通知(銀發[2002]48號)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政策性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國家郵政局: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02年2月21日起降低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通知如下:
1。降低存款利率。各類存款年利率在活期基礎上平均下調0.25%(具體水平見表1)。二是降低貸款利率。各項貸款年利率在現行基礎上平均下調0.5%(具體水平見表2)。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相應下調,五年內從5.31%下調至4.77%,五年內從5.58%下調至5%。
04%,
3。下調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存款準備金利率和再融資利率(具體水平見表3),再貼現利率不變。四是20日內將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社的再融資利率由現行的2.25%降至1.71%,3個月內由現行的2.52%降至1.98%,6個月內由現行的2.7%降至2.16%,1年內由現行的2.79%降至2.25%。5各項優惠貸款利率相應下調(具體水平見表4)。優惠貸款貼息標準和方式不變。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現行違約利率保持不變。7政策性金融債券(非市場發行部分)利率相應下調,其中5年期債券利率由現行的4.59%下調至4.32%,8年期債券利率由現行的5.04%下調至4.77%。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現就人民幣貸款利率及利息的計算、結算等事項通知如下:。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日期償還的貸款)的罰息率由每日2.1%調整為貸款合同規定的貸款利率上浮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率為在貸款合同規定的貸款利率基礎上增加50%-100%,而不是目前的日利率0.05%。
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的貸款,自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還清本息為止。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罰息率計收復利。2004年1月1日(含2004年1月1日)以后發放的新增貸款,按本通知執行。2004年1月1日前發放的未到期貸款仍按原借款合同執行,但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執行本通知。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國人民銀行此前發布的人民幣貸款利率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以上是律霸編輯對相關問題的回答。我希望它能幫助你。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可以在線咨詢律霸的專業律師。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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