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合同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屆時,與民法典相抵觸的規定將失效,并將被新頒布的司法解釋所取代。《民法典》施行前的規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當事人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法律形式隱瞞違法目的的;(4)損害公共利益的;(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第五十三條本合同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第五十四條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下列合同:(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訂立時明顯不公平的。一方當事人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險,使對方違背真實意思訂立合同的,受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當事人的變更請求。
簽訂空白合同損害自身利益的,當事人應當收集被騙證據,并保存相關通信記錄,證明合同無效,以贏得訴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無效:(一)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二)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
(三)以法律形式隱瞞違法目的;
(四)損害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第五十三條本合同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第五十四條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下列合同:(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訂立時明顯不公平的。一方當事人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險,使對方違背真實意思訂立合同的,受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當事人要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上述知情權。
以上知識是小編對“如何簽訂空白合同打贏官司”問題的回答。簽訂空白合同損害自己利益的,當事人應當收集被騙證據,并保存相關的通信記錄,證明合同無效,才能打贏官司。歡迎需要法律幫助的讀者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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