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傷害的事故。要確定是否屬于醫療事故,需要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鑒定。醫療糾紛是指醫療衛生、預防保健、醫療美容等具有法定資格的醫療企業事業單位。,一方(或多方)認為另一方(或多方)在提供醫療服務或履行法定、約定義務時有過失,造成實際損害后果,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的,雙方(或多方)對爭議事實的理解不同,相互之間存在爭議,各執一詞。醫療事故必須有四個條件:
1。合法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必須提供醫療服務。違法失職行為;
3。嚴重和明顯的不良后果;
4。違法行為與不良后果之間必然存在因果關系。醫療事故鑒定程序: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包括第一鑒定和第二鑒定。第一次鑒定由各區縣醫學會組織,第二次鑒定由醫學會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具有時效性。患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申請解決醫療事故糾紛。
醫療事故糾紛鑒定的啟動方式有醫患雙方委托鑒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鑒定和法院指定鑒定三種。
一、醫患雙方共同委托鑒定
如果醫患雙方在治療過程中發生醫療糾紛,并通過協商達成共識,通過對醫療事故的鑒定,確定是否構成醫療事故、醫療事故的級別,醫療事故賠償金額。通過醫療事故鑒定解決醫療糾紛,醫療糾紛雙方可以委托當地醫學會組織醫療事故鑒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事故鑒定的組織機構由醫療糾紛發生地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衛生行政部門下屬的醫學會設有專門的醫學會,負責醫療事故的技術鑒定。
醫患雙方共同委托鑒定的,可以在醫療訴訟前的協商過程中提出委托鑒定;也可以在醫療訴訟的庭審過程中提出。然而,這一程序也有其特殊性。如果雙方共同委托,醫療糾紛雙方需協商共同委托醫療事故鑒定。在這種情況下,醫學會不接受單方面的委托!也就是說,如果患者及其家屬單獨要求進行醫療事故鑒定,當地醫學會是不會接受的。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收到醫療機構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處理醫療事故爭議后,認為有必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醫學會組織鑒定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負責人。
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啟動醫療事故鑒定程序,醫療衛生行政部門接到下屬醫療機構組織鑒定的報告后,啟動醫療事故鑒定程序,或者患者及其家屬單方請求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醫療事故鑒定并取得許可的。
項目的啟動通常需要醫療機構的報告,衛生部門認為有必要;或者患者提出自己的要求,衛生部門批準和批準。醫療機構未向衛生主管部門報告的,衛生主管部門認為不需要鑒定;患者及其家屬申請鑒定,衛生行政部門認為不需要或者拒絕鑒定的,按照本辦法辦理無法啟動!患者及其家屬可以單方請求衛生行政部門啟動鑒定申請。
如果由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鑒定,往往是在未進入醫療訴訟程序之前進行鑒定。如果爭議已經進入訴訟程序,醫學會往往拒絕接受。等待法院的委托或當事人的協商結果,通過訴訟中的請求和委托認定醫療事故。根據我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醫療機構、患者及其家屬在醫療糾紛訴訟中未申請醫療事故鑒定,初審法官認為有必要進行事故糾紛的,法官也可以提出醫療事故鑒定的要求,啟動醫療事故鑒定程序。
鑒定程序在設置上有其特殊性,與其說是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權利,不如說是法律賦予法官的權利。從而使法官在醫療糾紛訴訟中,能夠更好地控制審判程序,為法官的判決提供法律依據。
如果法院要求進行醫療事故鑒定,醫療事故糾紛雙方無需申請,當地醫學會是否接受也毫無疑問。只要初審法官認為有必要,就可以啟動醫療事故鑒定程序。
在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前,患者或其家屬必須注意及時收集和保護證據,如病歷、實物、掛號卡、醫藥費、交通費等,認真學習《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和衛生管理法規,按照醫學會的要求,及時報送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有關材料,并指定對整個醫療糾紛案件有詳細了解,邏輯思維清晰,能講普通話的人員參加鑒定會。
醫學會收到鑒定申請后,將向醫患雙方發出提交材料的通知。醫患雙方上交鑒定材料后,醫學會確定專家鑒定組的組成和專家人數,組織雙方隨機抽取專家,將鑒定材料交給鑒定專家,并組織鑒定會議。專家得出結論后,醫學會將結論發送給轉讓方或委托方。一個鑒定周期通常需要60天左右。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專家鑒定是人民法院審理醫療糾紛案件的證據之一。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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