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是否可以協議轉讓
國有土地是否可以協議轉讓。根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轉讓規定》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可以看出,國有土地除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招標、拍賣或者掛牌出讓外,還可以協議轉讓。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協議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所稱協議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在一定期限內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轉讓給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的行為。第三條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只能通過協議方式進行,但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采取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轉讓的除外。國有土地可以協議轉讓:
1。工業、商業、旅游、娛樂、商品住宅用地以外的土地,在土地供應計劃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個意向使用者的,可以采用協議。工業用地包括倉儲用地,但不包括采礦用地;原劃撥、出租的土地使用權人經依法批準,可以協議轉讓,但《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國有土地租賃合同》等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明確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權并重新公開出讓的法規和行政規定;
3。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經法律批準,可以協議轉讓,但國有土地出讓決定、法律、法規和行政法規明確規定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向社會重新轉讓的除外。
4;
5。法律、法規和行政法規規定了可以協議轉讓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五條規定外,該準則還建立了程序認定機制,明確協議轉讓由轉讓協調決策機構集體認定實施的,可以采用協議轉讓。以上是編譯的相關內容。根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轉讓規定》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國有土地除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招標、拍賣、掛牌外,還可以協議轉讓。國有土地可以協議轉讓。如果您有任何問題,歡迎咨詢我們的網站。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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