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按照我國擔保法的規定處理逾期擔保,如果擔保人擔保超過約定的擔保期限,擔保人將不再承擔債務責任,并要求法院償還債務,法院不予受理。有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五條一般擔保的保證人與債權人不約定擔保期限的,擔保期限為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規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不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不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擔保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擔保期限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自獨立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承擔擔保責任。債權人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內不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上述知識是對“法院如何處理逾期擔?!眴栴}的回答。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擔保人超過約定的擔保期限擔保的,擔保人不再承擔債務責任,法院也不受理擔保人的償債請求。歡迎需要法律幫助的讀者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勞動仲裁答辯狀怎么寫
2021-03-20國家賠償的范圍是怎樣的
2021-03-06攝影作品著作權侵權投訴程序
2020-11-30監護制度是怎么規定的
2021-02-26婚姻關系可以通過什么途徑解除
2021-01-28向中國請求送達文書的,請求書應載明內容
2021-01-18醫療服務合同的賠償責任是怎樣的
2020-12-12父母贈與兒子兒媳房產可以反悔嗎
2020-12-12超市購物車小孩摔死,應當由誰負責
2020-12-05房地產開發流程及五證是什么
2020-12-29勞動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2020-11-24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2021-01-18暑期工7天試用期無工資合法嗎
2021-02-06試用期15天沒工資合法嗎
2021-03-10公司拖欠生育津貼是否屬于違法行為
2021-03-15遲到可以辭退嗎
2021-03-15人身保險合同的構成要件
2021-02-26保險合同中單務合同在什么情況下簽訂
2020-11-25船舶觸碰碼頭設施的侵權責任和損害數額確認的新思路
2021-01-30沒有上崗證保險公司理賠嗎
2021-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