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行政處罰再次違法,能否立案受理?
行政處罰的原則之一是一事不罰兩次。如果是同樣的違法行為,就不能再立案。同一違法行為經處罰后再次發生的,可以立案受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四條對同一違法行為,一方不得處以二倍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第三十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秩序,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必須查明事實;違法事實不清的,不予行政處罰。二是治安管理處罰與行政處罰的區別。治安處罰的行政主體只能是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即公安民警,以及公安機關授權的一些鄉鎮政府。行政處罰的行政主體除公安機關外,還包括稅務、工商、財政、規劃、海關、港務、外匯等行政主體。因此,一般來說,應當在適用治安管理處罰的內容中增加“治安管理”一詞。
2。治安處罰只能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行政處罰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以外的其他行政法律。例如,非法持有和使用假幣適用銀行法,吸毒和注射毒品適用禁毒決定。懲罰是不同的。處罰只有警告、罰款、拘留三種;除行政處罰外,還有責令停產停業、吊銷或者吊銷許可證、執照,拘留的申請和罰款數額不一樣。
4。在治安處罰中,罰款及決定、收繳由公安機關執行;而在行政處罰中,一般實行罰款與收繳分離制度,罰款決定由行政機關執行,罰款收繳由銀行執行。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行政處罰的原則之一就是一事不罰。如果是同樣的違法行為,就不能再立案。經處罰后屬于同一違法行為的,可以立案受理。如果你需要法律幫助,你可以去律霸咨詢。律霸有一位專業律師為你解答。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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