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無期徒刑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減為有期徒刑,一輩子都不會坐牢。
無期徒刑是剝奪罪犯終身自由的刑罰,是對被迫勞動改造、僅次于死刑的重刑犯的重刑。對于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刑法的規定仍然是一種提供出路的政策,即悔改、立功的,或者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減為有期徒刑后,自刑罰執行之日起滿二年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其刑罰執行期自減為有期徒刑之日起依照刑法規定計算監禁。
無期徒刑罪犯在執行期間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有期徒刑滿二年,可以減刑。為使無期徒刑罪犯的減刑與死刑緩刑罪犯、長期有期徒刑罪犯的減刑相對應,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一般可以減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減刑有一定的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減刑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刑期的一半;而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刑期不得少于13年。”第二,在什么情況下可以適用減刑?
可以適用減刑的情形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適用條件和限制】判處管制、拘役的罪犯,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有悔改表現的,對立功的,在執行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的,可以減刑;有下列立功之一的,應當減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調查核實的;(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創新的;(四)舍己救人的(五)在抵御自然災害和消除重大事故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以上是《華爾街日報》編輯對“終身監禁是否應該終身監禁”的回答律師網. 我們可以理解,在一定條件下,無期徒刑可以減為有期徒刑,不會終身監禁。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其他法律知識,我們還提供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禁止刑訊逼供手段取證是國家的人權承諾
2021-02-19怎樣辦理交通事故傷殘評定
2021-02-06無期徒刑罪犯如何減刑
2020-11-09法律有無規定父母包辦婚姻怎么辦
2021-01-17子女未結婚贍養標準怎么算
2021-01-24母親再婚后兒子去世能享受贍養費嗎
2020-12-10簽訂合同認購書效力
2021-03-09寄存人不支付保管費怎么辦
2021-01-13辭退也要簽字嗎
2021-03-15十八年工齡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嗎
2020-11-14拾得遺失物應當妥善保管,重大過失致其損壞要賠償嗎
2021-03-20我國人身保險合同中的自殺條款是怎么規定的
2021-02-07交通事故保險能賠多少錢
2021-02-28被保險人遭故意傷害 保險公司不能免責
2021-01-17保險公司何時不用賠償
2020-12-02誠信原則的運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2021-02-21保險代理人的代理權是如何產生的
2021-02-03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如何辦理車輛理賠
2021-01-04隱名被保險人是否享有保險利益﹖
2021-01-20保險賠償金給付的若干法律問題
2020-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