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出現,所有的工傷賠償都是以這一前提為基礎的。待遇標準是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程度一次性發放傷殘津貼,標準為10個月工資。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的,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貼和殘疾就業補貼。但各地區的發展情況不同,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但不應低于最低補償標準。總之,我們可以仔細閱讀這篇文章,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做出明智的決定和處理。如果你什么都不知道或有任何其他法律問題,你可以來律霸。而且會有一位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這將完美地解決您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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