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補償工作中的流產。根據工傷保險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之前和之后,在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結束工作期間,因意外事故而受傷的人員;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和其他意外傷害的人員;
因此,根據您的情況,如因工作原因流產,則可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鑒定。
勞動部門認定不屬于工傷的,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根據《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女職工生育、流產,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標準向女職工支付生育津貼;用人單位不參加生育保險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女職工生育、流產前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女職工生育、流產的醫療費用,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流產有產假,但流產和產假天數視懷孕時間長短而定:4個月以下流產15天;4個月以上流產42天。《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享有98天產假,其中產前假15天,難產者額外產假15天,多胞胎者額外產假15天。女工懷孕4個月以下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對于女工流產,《女工勞動保護條例》原則上只規定“給予一定的產假”。為了保障墮胎女工的權益,此次對墮胎產假進行了界定。
當女員工覺得公司應該承擔賠償責任時,最好多問問律師具體情況。網上有很多專業人士幫你。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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