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譽權侵權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侵犯名譽權通常難以直接造成經濟損失,但會對受害人的精神產生很大影響。在這個聽從他人建議并在互聯網上迅速傳播的時代,誹謗的影響是無法預測的。但是,當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復被害人的名譽時,應當將名譽損害納入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只有當侵害名譽權造成精神損害并造成嚴重后果時,受害人才有權要求精神撫慰金。在賠償數額上,要考慮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的具體情況、侵權的后果、侵權人的利益狀況等,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和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根據我國現行司法解釋,法人名譽權受到侵害,不能要求精神撫慰金。財產損害賠償名譽權是人身權,一般不存在財產利益,但名譽權的行使會直接影響債權人財產的取得,因此名譽權的損害也會造成財產損失。公民因名譽損害失去工作機會的,法人因名譽損害遭受重大財產損失。
財產損害不僅包括現有財產的損失,還包括現有利益的損失。只要是侵犯名譽權造成的,侵權人應當給予全額賠償。而被害人名譽恢復的成本和費用也屬于財產損害的范圍。《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侮辱、誹謗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任何人不得侮辱、誹謗他人,損害他人名譽。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認定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的規定,造成精神損害,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受害人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恢復名譽,消除影響,并根據情況道歉。對侵權人造成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人民法院可以責令其承擔停止侵權、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也可以根據受害人的請求,責令侵權人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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