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侵犯版權案件的原則是什么?
著作權侵權應采用過錯原則嗎?(1)過錯原則的定義?過錯原則包括一般過錯原則和過錯推定原則。一般過錯原則是指當事人的主觀過錯是侵權行為的基本要件的原則?!睹穹ㄍ▌t》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規定,公民、法人因過錯侵犯國家、集體財產或者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根據一般過錯原則的要求,在一般侵權行為中,只要行為人盡到了應有的合理謹慎的注意義務,即使存在損害,也不能要求其承擔責任。其目的是引導人們行為的合理性。在一般過錯原則下,證明的原則是誰主張。被害人有義務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行為人有主觀過錯,以保證其主張得到支持。過錯推定原則是指行為人的行為一旦給他人造成損害,就推定其有主觀過錯。除非他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否則他應該承擔民事責任?!睹穹ㄍ▌t》第126條規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倒塌、脫落或者給他人造成損害的,其所有人、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過錯推定原則仍以侵權人的主觀過錯為基礎。它不是獨立的歸責原則,而是過錯原則的一種特殊形式。其特點是過錯原則一般采用誰主張誰提供證據的原則,而在過錯推定的情況下,過錯問題的認定則采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被害人只需證明行為人實施了傷害行為并造成了傷害性后果。損害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在不證明行為人主觀過錯的情況下,可以推定行為人有主觀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為了規避責任,行為人應當證明自己主觀上沒有過錯。如上所述,著作權保護客體具有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雙重屬性,這不僅關系到著作權人的個人利益,也關系到廣大公眾和整個社會的利益。在保護著作權人合法壟斷的同時,著作權法高度重視并積極尋求著作權人私人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的平衡,這構成了著作權法的基本立法宗旨。為達到立法目的,在構建著作權侵權制裁制度時,應充分考慮著作權的合法壟斷與社會公眾和全社會利益的平衡。無過錯責任原則傾向于保護受害人的歸責理念,這注定無法完成平衡權益的使命。過錯責任原則是通過舉證責任的分擔和侵權過錯的認定來充分實現的,它平衡了侵權人和著作權人的利益,有利于實現著作權法的立法目的。TRIPS協議作為WTO的重要法律文件之一,也是國際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標準。該協議第45條涉及知識產權侵權賠償的歸責原則和法律救濟。協議第一款明確規定了過錯責任原則:“在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情況下,司法機關有權責令侵權人向權利人支付適當的賠償金,賠償因侵犯知識產權給權利人造成的損害從事侵犯知識產權的活動”。作為一項一般原則,歸責原則得到會員國的普遍接受和適用。(盡管有學者指出,條約第45條第2款承認無過錯責任原則:“司法部門應有權命令侵權人向權利人支付費用,其中可能包括合理的律師費。在適當情況下,即使侵權人不知道或者沒有合理理由知道他從事侵權活動,該成員也可以授權司法部門責令他返還利潤或者支付預先確定的損害賠償金?!痹诖嘶A上,筆者提出知識產權歸責原則應適用于無過錯責任原則,這是片面的。首先,從字面表達的角度看,第二款的適用范圍受到嚴格限制。其次,作為一種選擇性適用條款,它對成員國沒有約束力,不能作為確立侵權責任的依據。)就我國而言,知識產權保護不是一個單獨的體系,它需要適應國民經濟發展和基本國情。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在知識產權的分配上與發達國家相比,既不處于優勢,也處于劣勢。采用無過錯責任原則,無疑會“贏得”發達國家的“掌聲”。然而,采用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標準將阻礙我們知識的使用和傳播。因此,在不違反TRIPS協議規定的前提下,我國知識產權侵權歸責制度宜采用過錯責任原則。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侵權人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停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侵權情節,判決賠償50萬元以下。根據民法、知識產權法的規定和司法實踐的需要,應當確立以下四項原則:總量補償原則、法定標準補償原則、法官自由裁量權補償原則;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當限制原則。筆者認為,法官應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正確適用法律賠償標準和精神損害全額賠償原則,即知識產權損害賠償責任的范圍,并應以侵權人的侵權行為所造成的財產損害的范圍為標準,即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應當得到充分賠償,賠償應當限于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完全賠償原則是現代民法最基本的賠償原則,是各國侵權立法和司法實踐的通則。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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