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債務人應當以其死后的遺產承擔清償債務的責任,并且債務的清償以遺產為限。《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依法清償被繼承人的稅款和債務,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繼承人不得自愿償還。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可以不承擔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第三十四條遺產的執行,不妨礙遺產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債務的清償。上述知識是對“借款人死亡后如何處理債務”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債務人死亡后,應當以債務的遺產承擔清償債務的責任,債務的清償以遺產為限。歡迎需要法律幫助的讀者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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