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為是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從成立時起具有法律約束力。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者取得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那么,哪些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的相關法律規定,下列民事行為無效: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間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為,確能證明是在發病期間實施的,應當認定無效。行為人在神志不清的狀態下所實施的民事行為,應當認定無效。
(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
(三)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以給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或者以給法人的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對方作出違背真實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脅迫行為。一方當事人乘對方處于危難之機,為牟取不正當利益,迫使對方作出不真實的意思表示,嚴重損害對方利益的,可以認定為乘人之危。
(四)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附條件的民事行為,如果所附的條件是違背法律規定或者不可能發生的,應當認定該民事行為無效。凡是依法或者依雙方的約定必須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行為,本人未親自實施的,應當認定行為無效。
(六)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民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民事行為被確認為無效后,當事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受損失的一方。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雙方惡意串通,實施民事行為損害國家的、集體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應當追繳雙方取得的財產,包括雙方當事人已經取得和約定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集體所有或者返還第三人。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治安案件多久不予追究
2020-12-05自然災害死亡由誰賠償
2021-03-08虛擬股權是什么意思?
2020-12-25著作權人的種類及著作權的內容
2021-01-17定金與保證金的區別有哪些
2021-03-10軟件產品登記測試報告取消了嗎
2021-01-16家暴怎么處罰
2020-11-07離婚案答辯狀怎么寫
2020-11-24交通事故賠償款一直不下來怎么辦
2020-12-09以欺騙為前提的合同有效嗎
2020-11-12杭州女生課間墜亡學校是否應承擔責任
2020-12-26土地糾紛信訪管用嗎
2021-01-20什么叫勞動合同變更
2021-03-14勞動合同的解除要求需要哪些
2021-01-19股東之間能有競業限制嗎
2021-01-13女職工產假時間如何保證,產假期間的工資如何保障
2020-12-11產品責任險條款(涉外)
2021-02-14人身保險合同
2021-03-08某保險公司訴梁某一般保險合同糾紛上訴案
2021-03-14人身保險理賠款如何入賬
202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