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另一方對交通事故負有同等責任,另一方不賠償的,可以協商或者向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起訴法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條例》第八十四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解決,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二)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調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并予以備案:(一)調解期間,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二)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調解的;(三)一方當事人在調解過程中退出調解的。
2。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造成交通事故的,應當負全部責任,另一方不承擔責任:(一)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應全權負責,另一方不承擔責任。(二)因一方過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其他方沒有違反規定的,過錯方應當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三)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更、證據丟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核實道路交通事故事實的,由逃逸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故意毀壞的,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逃逸的一方應當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在與車輛有關的交通事故中駕駛機動車,當事人不立即停車,不保護現場,無法確定交通事故責任的,應當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六)當事人一方不報告或者不及時報告,致使交通事故責任不能確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7)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都沒有責任。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另一方對交通事故負有同等責任而不賠償的,可以協商或者向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起訴法院。如果你需要法律幫助,你可以去律霸咨詢。律霸有一位專業律師為你解答。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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