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兩年內未發現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違法行為兩年內未發現的,不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自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連續或者繼續的,自違法行為結束之日起計算。二是行政拘留中止的條件應當同時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1。被拘留者依法就同一案件、同一事實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是申請中止行政拘留的前提。被拘留人未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未提起行政訴訟的,不適用中止行政拘留。這是行政拘留中止的主體和時間條件。也就是說,暫緩行政拘留的申請是被拘留者本人提出的,其近親屬和其他人無權提出。并且有一個“期限”規定,即申請中止執行可以與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同時提出,或者在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期間或者行政拘留處罰決定執行前。公安機關認為,暫緩行政拘留不會造成社會危害,這是暫緩行政拘留的社會保障條件。
4。被羈押人或者其近親屬依法提出符合法定條件的保證人,或者按照法定標準交納保證金,這是適用于行政拘留中止的保證條件。近親是指被拘留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保證人是指在行政拘留中止執行期間,為保證被羈押人不逃避行政拘留處罰的執行,以自己的人格和名譽擔保并出具保證書的自然人。
知識是解決相關法律問題的答案。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兩年內沒有發現違法行為,將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果你需要法律幫助,你可以去律霸咨詢。律霸有一位專業律師為你解答。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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