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財產份額的繼承應注意哪些問題?
對于繼承人,對于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繼承,可以直接繼承合伙企業的財產份額,參與合伙企業的經營,也可以選擇拒絕繼承,由合伙企業返還相應的財產份額。無論繼承人是否繼承,都應當對企業以前的債務承擔責任。《合伙法》第四十八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退伙:(一)自然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二)個人資不抵債;(三)依法被吊銷、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四)依照法律或者合伙協議的規定,合伙人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喪失相應的資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伙人依法被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變更為有限合伙人,也可以依法變更為普通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協商不成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退伙。退出的生效日期是退出原因實際發生的日期。第五十條合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的,有繼承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法定權利的繼承人,應當依照合伙協議的規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自繼承之日起取得合伙企業合伙人資格。第八十條有限合伙人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有限合伙人法人及其他人
以上知識是編輯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是否繼承股份主要取決于繼承人是否愿意繼承。如果讀者需要法律幫助,歡迎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同業拆借業務應遵循怎樣的規則
2020-12-17“轉載”有何民事責任
2021-03-12租用房屋固定資產嗎
2021-02-26訂婚后女方要求退婚怎么辦
2021-01-09民法宣告失蹤的前提是什么
2021-01-25離婚可以要求對方不泄露隱私嗎
2021-02-02信用卡逾期怎么申請債務重組
2020-12-20房屋中介負有哪些法律責任
2020-11-30集資房滿兩年以什么為標準
2021-01-19內退職工是否屬于退休職工
2020-12-19勞動關系狀態種類有哪些
2021-02-06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在出險后出單賠償案
2021-01-12被保險人違反及時報案的保險義務是否應該承擔責任
2021-01-27怎樣改善保險經紀人的外部生存環境
2021-03-13保險合同糾紛
2021-01-15因特別約定條款引起的保險糾紛
2020-12-23處理賠償糾紛要交什么材料
2020-11-23如何讓保險索賠變得容易
2020-11-12交通理賠交強險是多少錢
2021-01-20保險公司倒閉了保險怎么辦
202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