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后女方要求退婚怎么辦
退婚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對方認為和你沒有感情,要和你離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9、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所以,如果你們已經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你的情況不符合上述規定,要求返還彩禮難度很大。
2、第二種可能是對方是借婚姻騙取錢財,如果屬于這種情況,有可能認定為詐騙,你的財產追回還是有一定的可能性的。
登記條例
第六條?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2006?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婚姻案件的指導意見(試行)
十七、下列要件應認定為《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
1、配偶雙方必須完全自愿結婚;
2、配偶雙方必須達到法定年齡;
3、配偶雙方不屬于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4、配偶雙方均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2006?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婚姻案件的指導意見(試行)》的說明
17、第十七條是對如何理解結婚的實質要件的解釋性規定。
在訂婚之后沒有進行婚姻登記的是可以離婚的,如果雙方沒有生活在一起是可以要回禮金的,如果付了禮金但是退婚了導致支付禮金一方生活困難的是可以要回禮金的,以上就是相關回答,如果有其他法律問題你可以咨詢律霸網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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