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節假日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加班工資是否合法?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在法定節假日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加班工資肯定是違法的,加班工資應該按照正常工資標準的相應倍數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第四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下列節日期間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日。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其報酬不低于工資的150%;(二)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被安排在休息日工作,但不能安排補休的,不低于工資的200%;
(3)被安排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不低于工資的300%。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假制度。
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工人有權享受帶薪年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1) 書證:書證是以文字、符號、圖形等文字表述為依據,記載事實的證據材料。
在加班費糾紛中,往往以考勤卡、工資表、電子考勤記錄等形式出現,但這些東西一般都是由法院記錄和保管的雇主。因此,當工人有機會獲得上述信息時,應盡量復印并保存。如果他們能保留原作,那就更好了。
(2)視聽資料:現在很多工業園區或企業都配備了閉路監控設施,這些設施的視頻也可以證明相關企業員工的工作時間。
但這些視頻對普通工人不可用。勞動者可以向辦案機關申請調查取證。此外,還有一種方式是勞動者主動獲取,即主動錄制視聽資料。當然,有點難。(三)證人證言:知道案件有關情況的人所作的口頭陳述為證人證言。
在勞資糾紛中,幾乎沒有還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員工會站出來為正在與用人單位打官司的員工作證。但不妨礙已辭職并知道相關情況的原員工作證,也不妨礙已向用人單位提起訴訟的員工相互作證。雖然對方會以利益沖突為由否定證據的有效性,但只要證據符合客觀事實,就應該大膽地向辦案機關提出。有總比沒有強。(4) 當事人陳述:當事人對案件事實的陳述也是一種證據。
你不能指望雇主會在加班問題上做出和你一樣的表態。因此,勞動者或者其代理人應當根據客觀事實作出合理、詳細的陳述,并輔以其他證據材料,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可以從以上四個方面收集和提供加班證據。對不能提供的情況,要充分利用最新解釋中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有加班事實的規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良后果,積極提供線索,轉移勞動負擔向雇主提供證明。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在法定節假日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加班費肯定是違法的,加班費應該按照正常工資標準的相應倍數支付。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歡迎來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什么是工傷和工傷事故分類
2020-12-22不服醫療事故鑒定怎么辦
2020-11-16電話辱罵他人怎么處理
2021-02-27上班途中發生工傷有第三方責任怎么賠償
2021-03-03一般知識產權案件分析報告包括哪些內容
2021-01-11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2021-02-13消費者享有哪些基本權利
2020-12-24訴訟離婚訴訟狀怎么寫
2021-02-09不辦酒席就不算正式結婚嗎
2021-03-20普通行政案件簡易程序是當庭宣判嗎
2021-01-16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標準
2020-11-10房產贈與部分轉賣需要交哪些稅費
2020-12-21如果公司倒閉了怎么追究損失
2021-01-17人壽保險受益人怎樣指定
2020-11-24商務旅行人身意外傷害險是否屬于稅前扣除的范圍
2020-11-23人身保險的作用是什么
2020-12-23把別人車撞了保險公司怎么賠
2020-12-26關于規范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證和標志管理的通知
2021-01-05失業保險只交了6個月失業可以領嗎
2020-12-03車輛剮蹭對方全責走保險流程什么樣
2021-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