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車禍后收集證據有很多方法。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人發現行人不在人行橫道上行走、闖紅燈或者非機動車猛然轉向的,必須詢問旁邊的車輛或者行人是否見過事故現場,并留下姓名,證人的聯系電話和其他信息。由于事故發生,警方通常在事故發生后5至10分鐘趕到現場,并盡量要求目擊者留在現場協助警方調查。這是證人。
2。用物證標出行人的位置
如果傷者需要立即送往醫院,而警察沒有趕到,首先用粉筆或能留下痕跡的石頭標出傷者墜落的位置。如果行人真的闖紅燈或不在人行橫道上行走,交警在調查事故現場時,可以根據位置等散亂物體進行測量。當然,如果司機隨身攜帶相機或錄像機,他也可以自己拍照并提供給警方。這是物證。當警察詢問司機時,他必須提供盡可能多的事故發生時間和現場細節。特別是在事故現場不能清楚反映駕駛員已采取必要的制動措施時,必須向交警說明踩剎車時發生了什么,使其沒有明顯的剎車痕跡。書證收集:交通事故索賠涉及的書證主要包括:事故鑒定書、病歷、出院證明、診斷證明、醫療單據及清單、收入證明、暫住證明、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拖車費單、停車費賬單、運輸費賬單等。物證:損壞的物品,需要賠償的,應當保留原件。如果原件不能保存,原件應在雙方或第三方在場的情況下保存。證人證言:對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到事故現場找證人出庭作證。鑒定結論:車輛損失費用鑒定、傷殘鑒定、損失工時或護理工時鑒定等視聽資料:可以是事故現場用電子眼拍攝的照片、錄像、錄音或監控記錄。
以上知識是小編對交通事故后取證方法及相關問題的解答。我希望它能對你有所幫助。證據在法律上非常重要。一個案件的判決不能只依據一方,因此在發生車禍后及時收集相關證據是非常重要的。如有其他法律問題,請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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