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處理交通肇事后交通肇事者不支付醫療費用的問題,搶救傷者迫在眉睫。為保證傷者及時搶救治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應當及時搶救交通事故中的傷者,不得因搶救費用支付不及時而延誤治療。事故車輛參加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應當在責任限額內支付救助費用;救助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發生事故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救助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搶救傷員是交通事故救治的重要任務之一。要采取各種措施,充分保障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搶救治療,切實減少交通事故傷亡人數,保障事故受害人生命安全。為此,《道路交通安全法》首先將醫療機構對傷者的救助義務規定為法定義務。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交通事故傷者救助費用的支付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事故車輛身份清楚,涉及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明確機動車保險公司應當提前支付救助費用。由于保險性質的限制,保險公司支付的費用不得超過被保險人的責任限額。救助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部分或者全部費用。
2。事故車輛未參加第三者責任保險或者保險責任保險期滿未續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部分或者全部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對事故車輛逃逸的,應當先行支付部分或者全部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應當及時搶救交通事故傷員,不得因搶救費用支付不及時而延誤治療。事故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應當在責任限額內支付救助費用;救助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不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或者事故發生后逃逸,部分或者全部救助費用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當然,交通事故中墊付的醫療費只是墊付。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時,事故當事人應當按照各自的責任承擔賠償責任。根據該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范圍內賠償。超出賠償責任限額的部分,應當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過錯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賠償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當事人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而機動車駕駛人已采取必要措施的,應當減輕機動車當事人的責任。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損失的,機動車方不承擔責任。
以上知識是小編對“不交醫療費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如何處理”問題的回答。交通事故受害人不提前支付醫療費用的,由交通強制保險公司支付。如果金額超過限額,保險公司將向責任人追償。如果您需要律師提供法律咨詢,歡迎您到律霸尋求法律咨詢。律師推薦:北京律師、浙江律師、深圳律師、江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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