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文書送達和案件調查取證司法協助請求規定(法希[201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按照國際公約和雙邊司法協助條約辦理民商事案件調查取證司法文書送達和司法協助請求的規定》第11號,經2013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68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5月2日起施行。
為了正確適用有關司法協助的國際公約和雙邊條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辦理民商事案件的司法文書送達和調查取證請求,《在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和法外文件公約》(《海牙送達公約》)這些規定是根據《關于從國外轉移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海牙證據收集公約》)和關于民事司法協助的雙邊條約的規定結合制定的第一條人民法院根據《海牙送達公約》、《海牙證據收集公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商事案件調查取證規則》,按照方便、高效的原則,決定送達司法文書和調查取證的請求,第二條人民法院協助外國辦理民商事案件的司法文書送達和調查取證請求,應當適用對等原則。
第三條人民法院應當審查外國的民事司法協助請求辦理司法文書送達和民商事案件的調查取證。外國提出的司法協助請求,有拒絕提供《海牙送達公約》、《海牙證據收集公約》或者雙邊民事司法協助條約規定的協助的情形的,第四條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和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協助外國辦理民商事案件的司法文書送達和調查取證請求請求按照請求中列出的特殊方式處理,如果該方式與我國法律不沖突,并且在實踐中沒有不可能或難以處理的情況,人民法院委托外國送達民商事案件司法文書,調查收集民商事案件證據,需要提供翻譯件的,按照《特別辦法》第五條的規定辦理,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翻譯機構翻譯。
譯文應當附有與原文一致的翻譯證明。翻譯證書應當加蓋翻譯機構印章,并由譯者簽名。譯文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法院協助國際各級人民法院的司法管理。高級人民法院應當指定一個部門統一管理本級人民法院的國際司法協助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有權受理涉外案件的中級人民法院、基層人民法院和專門法院應當指定專人管理國際司法協助;第七條人民法院應當建立獨立的國際司法協助登記制度第八條人民法院應當建立國際司法協助檔案制度。辦理民商事司法文書送達的送達回執和送達證明,應當妥善保管在各傳輸環節。第九條最高人民法院授權的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海牙送達公約》和《海牙證據收集公約》的規定,第十條通過外交途徑送達司法文書和民商案調查取證,不適用本規定第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司法協助統一管理部門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以前作出的司法解釋和規范性文件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這些規定為準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婚前有房,婚后再買房算不算二套房
2020-12-15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該如何補償
2021-03-24借條過期5年還有效嗎
2020-12-04分公司注冊手續有哪些
2020-12-27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最遲多久出來
2020-12-08行政處罰作出后未送達生效嗎
2020-12-26公司可以用私人賬戶付公款嗎
2021-03-04到法院能和娘家人斷絕關系嗎
2021-03-02簽了不平等合同怎么辦
2021-01-24撤銷權的訴訟時效
2021-03-22疫情期間房屋過戶可以延期嗎
2020-11-27用人單位私自修改合同期限該合同還有效嗎
2020-12-25如何合法辭退員工
2020-11-08詳解旅游保險有哪些
2020-12-17如何進行保險理賠程序,保險理賠時效又是幾年
2020-12-04車輛轉借他人 保險不牢靠
2020-11-12司機太激動操作失誤,乘車人被本車壓傷,保險公司是否賠償
2021-01-26投保人參保了意外傷害險,摔傷能要求保險公司理賠嗎
2021-02-07保險法釋義第一百零一條有什么內容
2021-02-242020年因修建高鐵而拆遷農房,具體補償標準是多少
202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