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會法定代表人變更前勞動關系是否有效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因此與工會簽訂的集體勞動合同在單位法定代表人變更后仍然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等的變更】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出資人的變更,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第二,簽訂勞動合同的條件是:第一,勞動合同雙方平等,不存在主從關系和從屬關系;第二,勞動合同的訂立完全是雙方自愿的;
第三,訂立勞動合同時,合同內容應當經雙方協商一致。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雙方可以自由表達自己的意志,通過協商達成協議。所謂不違反法律法規,是指訂立勞動合同必須遵守法律。規章制度。具體來說,它包括三個方面:(1)法律主體。它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必須具備勞動權利和勞動行為能力,即用人單位應當是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或者能夠獨立承擔勞動法律責任的經濟組織。勞動者必須是有勞動能力,達到法定勞動年齡(不滿16周歲)的公民。(2) 內容合法。勞動合同的約定,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勞動紀律、終止條件、合同責任等,不得違反國家制定的強制性勞動標準(如最高工作時間限制標準、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等),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等)。(3) 法律形式?!秳趧臃ā返谑艞l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因此,根據法律規定,有效的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作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必須符合上述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不符合上述原則且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在法律上稱為無效勞動合同?!?a href='http://www.7756740.cn/laodongfa/2.html' target='_blank' data-horse>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實施意見》第二十七條規定:“無效勞動合同,是指不符合法定條件,不能產生當事人預期法律后果的勞動合同。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變更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因此,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變更后,與工會簽訂的集體勞動合同仍然有效。如果你需要法律幫助,你可以去律霸咨詢。律霸有一位專業律師為你解答。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屬于行政合同嗎
2020-12-06動物傷人案件賠償如何根據過錯比例承擔
2020-11-24行政處罰聽證
2021-03-10貸款催款律師函的相關事項
2021-02-14死刑有哪些情況下可判處死緩
2021-02-25夫妻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及方法
2020-12-16訂婚之后男方要退婚怎么辦
2021-02-17死緩一審中院管轄嗎
2021-03-24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么認定
2020-11-28農民工工傷賠償糾紛
2021-02-27繼承開始前繼承人死亡怎么辦
2020-11-11企業破產能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2020-11-20沒有滿實習期上高速有什么處罰
2020-12-19勞動糾紛仲裁的手續有哪些
2021-01-13工程保險不賠償的情形有哪些
2020-12-13撞傷行人駛離現場返回時掉頭撞樹如何理賠?
2021-01-12外資保險公司因分立解散需要批準才能解散嗎
2021-01-06以房養老保險方式是不是合法的
2021-02-03企業財產保險屬于哪一種保險
2021-01-07什么是保險法中近因原則
202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