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動法第一類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應當以何種罪名處罰?涉嫌罪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并可以責令支付補償金:
(一)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無故扣發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補足差額;如果逾期不付款,用人單位應當責令勞動者按照應支付金額的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支付額外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或者國家規定,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社會保障監督: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支付金額的50%以上一倍以下的標準計算賠償金:(一)無故扣減或者拖延勞動者的工資報酬。
<,以轉移財產、隱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或者在勞動者有能力支付勞動報酬時,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處罰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第二類騙取社會保險金或者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案件
涉嫌罪名:詐騙罪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和其他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騙取的社會保險金,并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屬于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終止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具有執業資格的,依法撤銷其執業資格。
第八十八條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方式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第九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保障監察條例,。。。騙取社會保險金或者社會保險基金費用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并處騙取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類雇用童工從事要害勞動案件
涉嫌罪:雇用童工從事要害勞動罪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九十四條用人單位非法招收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禁止使用童工的規定第11條,誘拐童工、強迫童工、使用童工從事高空、地下、放射性、劇毒、,根據《刑法》關于拐賣兒童罪、強迫勞動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從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易燃易爆工作,使用未滿14周歲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違反勞動管理規定,雇傭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高空作業、井下作業,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有毒等危險環境中從事勞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構成事故或者其他罪的,并處罰金,依據《勞動法》第九十六條,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對責任人處以罰款或警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二)侮辱、體罰、毆打、毆打的,非法搜查、拘留勞動者
勞動合同法第8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1)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2)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3)侮辱、體罰、毆打等,非法搜查、拘留勞動者的
(四)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污染嚴重,對勞動者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刑法第244條以暴力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兩款罪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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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孫連永律師,天津得依律師事務所律師,天津律師協會會員,曾擔任過大型央企建筑公司和全國TOP10上市房地產公司的法律顧問,對建設工程領域和房地產領域比較精通。孫連永律師還擔任工商局法律顧問,代理大量工商登記撤銷、工商處罰撤銷案件,對工商系統比較熟悉。孫連永律師擅長領域涉及: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房屋質量糾紛、婚姻家庭糾紛、繼承糾紛、交通事故糾紛、勞動爭議糾紛、借款糾紛、承攬合同糾紛、租賃合同糾紛等,辦理案件幾百起,擁有豐富的辦案經驗,所承辦案件大都以勝訴或有利于當事人的方式結案。孫連永律師還擅長辦理:受賄罪、交通肇事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詐騙罪等刑事案件,辦案中通過會見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為犯罪嫌疑人辦理取保候審,法庭辯護,提供法律幫助等等,對刑事案件的整個辦案流程、程序非常了解,有著豐富的執業經驗。孫連永律師在工作中,一直以誠為本,立足于當事人的角度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力爭讓每一個案件都做到案結事了,深受委托人的信任和好評。孫連永律師愿以豐富的法律知識和執業經驗,為您提供更專業、更周到、更高效的律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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