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據《勞動法》,如果公司破產,員工應按照規定獲得終止合同的補償。標準為:一年工作一個月的報酬(月平均工資),十年十個月的報酬
當公司破產時,破產財產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后,首先補償員工應得的收入。職工應得收入的支付順序:
職工工資、醫療、傷殘補助、養老金等費用轉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向職工支付的補償金。(薪酬按工齡計算: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一年超過六個月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六個月計算半個月工資)。破產財產不足清償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按比例分配。
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滿一年一個月的工資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如果員工的工作時間不足六個月,勞動者的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所在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的,給予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如果你以前參加過失業保險,你可以申請失業保險金。具體方法是,如果你的檔案由你所在的單位管理,與您解除勞動關系后,單位應及時將您的人事檔案轉移到您戶口所在街道。您應在文件調回后60天內(或收到單位通知后)到街道辦事處辦理失業救濟申請手續。
如果您的文件存放在人才或就業中心,您可以要求人才為您辦理轉移手續,并在轉讓后60天內上街辦理手續
如何補償關閉公司的員工?《勞動法》還規定了公司破產后的賠償標準。如果公司未能按照當時《勞動法》的要求進行賠償,工人也可以保護他們的權利。公司破產后,沒有及時收到賠償金。如果你在爭取賠償時遇到問題,你可以在網上找到魯巴的律師。com來解決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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